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2015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計算機等級考試考點:
2015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將于9月19-22日進行,為進一步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本次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安全保密工作
各考點要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NCRE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確保安全保密工作不出問題。從加密鎖、考試光盤和紙質說明等考試材料存入試卷保密室之日起安排值班,值班期間,要嚴格遵守試卷保密室值班規定。
二、嚴肅考風考紀
各考點要認真總結2015年上半年考試實施情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針對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各種考場違規行為進行防控。
三、規范考務管理
(一)各考點要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領導,切實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工作,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并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務管理手冊》規定統一布置考試場所、組織考試。
(二)各考點要切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認真學習自治區統一下發的《綜合考務管理系統使用說明》,熟悉相關操作。
(三)考試期間,各考點要加強和規范綜合考務管理系統和RTX系統的使用,及時接收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考務指令,并按要求下載、錄入考試信息;《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違規考生處理決定書》和《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生違規處理告知書》須報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同時將違規考生信息錄入綜合考務管理系統。
(四)各考點須在9月7日前調試局域網,將模擬題庫導入系統并完成上機考試軟件安裝調試工作,遇到技術問題,請撥打電話010-82520427咨詢解決,并把測試結果于9月7日17:00前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五)本次考試所用加密鎖、考試光盤和紙質說明,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駐地各考點于9月17日12:00前直接來我中心領取外,其它盟市駐地各考點將于9月11日通過機要郵寄。加密鎖、考試光盤和紙質說明運送過程須配備公安人員押運;交接、運送、保管等環節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試卷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執行。
(六)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要求,上報考試數據時必須把考生文件夾打包刻成光盤一并上報。
(七)各考點于9月14日前通過“計算機等級考試”RTX群核對本考點通訊錄,并把核對結果通過RTX告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四、考生指靜脈驗證
此次考生指靜脈驗證采用分場次驗證的管理辦法,只有參加本場考試的考生才能進行入場驗證,所以,每場考試入場驗證開始前必須在指靜脈采集驗證終端上先選擇場次,然后再開始組織驗證。
考生指靜脈驗證要求最晚在每場考試開考前半小時開始。考試入場前,各考點要做好指靜脈驗證場所的封閉與疏導,要有專人組織考生排隊,有序進行指靜脈驗證。已驗證通過考生和未驗證考生要分離管理,盡快引導驗證通過考生進入考場,避免擁擠和無序。
(一)考生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處置辦法
1.直接錄入考生身份證號進行指靜脈驗證;
2.驗證通過后,考生到考務辦通過綜合考務管理系統照相、照拍準考證,簽訂《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考生承諾書》(附1),準予入場參加考試;
3.考試結束后2天內或第50-60天期間,考生到當次考試的報名點送交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進行重新驗證,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二)考生指靜脈驗證未通過的處置辦法
考生先參加考試,開考后考務辦打印“考生入場情況統計表”,由2名考試機構的工作人員和2名監考員在考場進行人工確認。
1.確認是考生本人的,工作人員簽字后,由信息技術人員錄入綜合考務管理系統,考生無需簽訂《開考前指靜脈驗證未通過考生承諾書》(附2,下同);
2.無法確認是考生本人的,要求考生在《開考前指靜脈驗證未通過考生承諾書》上簽字,并在當場考試結束后,立即到考務辦公室照相、照拍準考證、重新確認考生身份,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三)考生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且指靜脈驗證未通過的處置辦法按照以上第(一)、(二)條辦法處置。
(四)考生未參加指靜脈驗證的處置辦法
開考后,由考試機構的工作人員持“考生入場情況統計表”,在每個考場逐一核對,若發現“考生入場情況統計表”中未驗證考生在座參加考試,須立即通知其到考務辦進行指靜脈驗證,由此耽誤時間不補。不配合者,視為替考,考試成績無效。
(五)疑似替考考生的處置辦法
在考場發現疑似替考考生,須發給考生《考生身份驗證通知單》(附3),要求考生當場考試結束后立刻到考務辦重新進行身份確認。
考試結束后,考點統一打印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指靜脈驗證未通過考生名單留存備查。
附:1、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考生承諾書
2、開考前指靜脈驗證未通過考生承諾書
3、考生身份驗證通知單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15年8月27日
附1
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考生承諾書
我知曉參加我區教育統一考試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規定和要求。因本人忘記攜帶/丟失二代居民身份證,經輸入身份證號并指靜脈驗證通過后被允許入場參加考試,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指靜脈驗證通過后,同意到考務辦通過綜合考務管理系統照相、照拍準考證。
二、同意在考試結束后2天內或第50-60天期間,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到本次考試的報名點完成身份驗證,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考 生 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考生(簽字):
年 月 日
附2
開考前指靜脈驗證未通過考生承諾書
我知曉參加我區教育統一考試須驗證本人指靜脈信息的規定和要求。因為本人入場前指靜脈驗證未通過,盡管考點已允許入場參加考試,但考點工作人員無法確認本人的考生身份,所以鄭重承諾如下:
本場考試結束后,同意立即到考務辦接受身份驗證,通過綜合考務管理系統照相、照拍準考證,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考 生 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考生(簽字):
年 月 日 時 分
附3
考生身份驗證通知單(存根)
考生姓名:_____________,準考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你在_____日___午_____科目考試期間被認定為考試替考。如有異議,請你于本場考試結束后,立即到考務辦公室進行身份驗證,否則認定為考試替考。
考生(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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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份驗證通知單
考生姓名:_____________,準考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你在_____日___午_____科目考試期間被認定為考試替考。如有異議,請你于本場考試結束后,立即到考務辦公室進行身份驗證,否則認定為考試替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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