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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于考前30分鐘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如鋼筆,圓珠筆等)入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通訊設備、數據存儲設備、智能電子設備等輔助工具及其它未經允許的物品進入考場。
(三)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并將本人的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上。
(四)考生在計算機上輸入自己的準考證號,并核驗屏幕上顯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如不相符,應立刻舉手與監考人員取得聯系,說明情況。
(五)待監考人員發布“考試開始”的指令后,開始作答。
(六)考試開始后,遲到考生禁止進入考場。
(七)考試時間由系統自動控制,計時結束后系統將自動退出作答界面。
(八)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
(九)在考試過程中,如果出現死機或系統錯誤等,應立刻停止操作,舉手與監考人員聯系。
(十)考試時,嚴禁抄錄有關試題信息。
(十一)考生點擊交卷后,舉手與監考人員聯系,待監考人員確認考生交卷正常后,方可離開。
(十二)考生離開考場后,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十三)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對違反考場紀律、考試作弊和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監考人員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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