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類別
本考試屬于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信息化部共同組織的國家級考試,并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后,不再進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2015年上半年考試共12個級別:初級3個(程序員、網絡管理員、信息處理技術員);中級7個(軟件設計師、網絡工程師、信息系統監理師、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數據庫系統工程師、多媒體應用設計師);高級2個(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系統分析師)。其中,信息處理技術員(初級)為試點科目,上午基礎知識仍為筆試考核,下午應用技術考試采用機考,2015年上半年我省只有南京、蘇州、連云港市開考該級別。
二、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報考任何級別不受學歷、資歷和執業條件的限制)。
三、合格待遇
通過考試并獲得相應級別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有效)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從獲得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取得初級資格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四、報名手續
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繳費相結合的方式。南京市已開通網上支付系統,詳情見南京考辦(www.njsoft.cn)。其他各市暫未開通網上支付功能,考生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必須要到當地軟考辦現場繳納報名費。網上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在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登錄各市軟考辦的報名考試網或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點擊考生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表填寫須知詳見附錄一,登錄流程詳見附錄二)。
網上報名后,登錄考生的郵箱,等待報名審核結果;如果沒有通過審核,登錄報名信息,修改相關內容或者重新上傳照片后,繼續等待報名審核信息。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請前往各市公布的報名地點辦理交費確認手續。只有交費確認后,報名才算成功。各市繳費時間請查看當地軟考辦公布的信息,初、中級報名費為140元,高級報名費為210元。另外,信息處理技術員加收上機費30元/人[江蘇省物價局蘇價服(2010)237號文]。
五、準考證打印
報名手續完成后,考生請于2015年5月10日后登錄各市軟考辦的報名考試網或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身份證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報名時間
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
七、考試時間
2015年5月23日—5月24日
八、考試地點
各市均設考點
九、考試大綱及用書
2013年將對信息處理技術員、嵌入式系統設計師、數據庫系統工程師、電子商務設計師等專業資格的考試大綱和教材進行修編。有關出版信息見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 教材與試題下載。
十、報名地點(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
江蘇省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辦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
附件一: 網上報名表填寫須知
信息項 |
填寫說明 |
登錄郵箱 |
須按照xxx@xxx.com形式填寫并牢記,此登錄郵箱將作為報名的用戶名來登錄報名系統和接收考試相關信息使用;請確保您注冊所用的郵箱是確實可用的。 |
登錄密碼 |
該密碼用于登錄報名系統時使用,并非郵箱密碼,請妥善保管。密碼由字母、數字、下劃線組成,區分字母大小寫。密碼長度為4到18位。 |
省級 |
在下拉列表中選擇本人所在的省份。 |
市級 |
在下拉列表中選擇本人報名的城市。 |
證件類型 |
請在下拉列表中選擇證件類型,其中包括:身份證、軍官證。 |
證件編號 |
填寫證件類型所對應的號碼:其中身份證號碼必須為15位或18位。 |
固定電話 |
可填寫單位電話或者家庭電話,號碼格式:區號(3至5位)-總機/直撥號(6至8位)-分機號(選填)。 |
手機 |
大陸地區:手機號碼固定11位,且第一位不能為“0”,手機和固定電話必填一個。 |
報考級別 |
請在下拉列表中選擇: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 |
報考資格 |
請考生選擇本次參加考試的報考資格,每次考試只允許報考一種資格。 |
現有職稱(資格) |
請在下拉列表中選擇:初級、中級、高級、其他。 |
取得職稱(資格)時間 |
填寫職稱(資格)所取得的時間。 |
所在學校 |
在校生填寫,填寫本人學校名稱。 |
在學/已有學歷 |
填寫本人在學或者已經取得的最高學歷。 |
畢業時間 |
最高學歷所對應的畢業年月。 |
所學專業 |
選擇本人所學專業與報考資格之間是否相同、相近或不同。 |
附錄二: 登錄流程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