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全國計算機軟件考試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計考辦〔2015〕1號),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一)上半年5月23日考試,相關安排見下表: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高級 | 信息系統項目 管理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系統分析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中級 | 軟件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網絡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系統監理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中級 | 系統集成項目 管理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系統管理 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數據庫系統 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多媒體應用 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初級 | 程序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網絡管理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處理技術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3:00-15:30 16:30-19:00 | 應用技術 | 機考 |
(二)下半年11月7日考試,相關安排見下表: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高級 | 信息系統項目 管理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系統架構設計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網絡規劃設計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客觀題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
15:20-17:20 | 論文 | 主觀題 | ||
中級 | 軟件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網絡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中級 | 軟件評測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系統集成項目 管理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系統監理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嵌入式系統 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電子商務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初級 | 程序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網絡管理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主觀題 | ||
信息處理技術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客觀題 | |
13:00-15:30 16:30-19:00 | 應用技術 | 機考 |
二、考試地點
全省設13個考區,分別為省直(含陽江、肇慶、清遠、云浮)、廣州、深圳、珠海、汕頭(含梅州、汕尾、潮州、揭陽)、韶關、河源(含惠州)、東莞、中山、江門、佛山、湛江和茂名考區。全省報考信息處理技術員的考生在廣州考試。高級資格的考生除深圳外,均在廣州考試(該級別深圳考生由深圳市考試院承辦)?荚囋敿毜刂芬詼士甲C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產業部《關于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39號)執行。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
(二)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考人員不受學歷、資歷、年齡的限制。
四、報考流程
(一)報名時間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報名網站為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
2015年上半年5月23日考試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3月2日9:00-3月20日17:00。
2015年下半年11月7日考試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8月3日9:00-8月21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術處理員的上機考試暫按每科50元收取)。
報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報信息。考生登陸報名網站,請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并填寫報考信息(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以便及時接收成績及資料提交提示信息)及《考生報名承諾書》(見附件3),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
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報名點。各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屬地市報名點。
2.上傳照片?忌蟼鞯碾娮诱掌瑒毡卣鎸,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荚嚭细窈螅忌辉偬峤患堎|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報名表打印?忌顖笮畔、上傳照片后即可下載打印《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后,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報名表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4.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繳費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態,狀態顯示“已交費”即為報考成功,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上半年5月23日考試網上查詢繳費狀態時間:2015年3月2日9:00-3月21日17:00。下半年11月7日考試網上查詢繳費狀態時間:2015年8月3日9:00-8月22日17:00。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試
(一)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在考前五個工作日內(上半年在5月18日9:00-5月22日17:00期間,下半年在11月2日9:00-11月6日17: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
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三個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查詢。
七、考后資格審核及程序
本次考試全省均實行考后資格審核?忌诰W上報名前自行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報報考信息。全科成績合格后,按照報名網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現場提交報考資料(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受理考生報名資料并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預審的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在規定時間內,本人外出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www.gdkszx.com.cn網站)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有關提交資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上。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4。
八、證書領取
省直報名點的考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各市考生證書發放事宜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九、有關事項
1.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初級、中級設《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術》2個科目,高級設《綜合知識》、《案例分析》和《論文》3個科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應用技術》、《論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信息處理技術員的《應用技術》為機考題目。
3.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4.我省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2.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 考生報名承諾書
4. 考試管理機構聯系方式
5. 代辦委托書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5年2月1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1: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3)。
3.考生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外出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附件2: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考級別: 專業資格名稱: 報名序號:姓 名 | 性 別 | 審核工具審核 后的照片 | ||||
國籍地區 | 出生地 | |||||
身份證號碼 | ||||||
學 歷 | 學 位 | |||||
畢業學校 | ||||||
所學專業 | 畢業時間 | |||||
在職情況 | 參加工作時間 | |||||
專業技術職務 | 獲得證書時間 | |||||
工作單位 | 郵政編碼 | |||||
通訊地址 | 移動電話 | |||||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學校)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學校院系)審核”欄由單位(學校)填寫。單位(學校)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 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 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
3.考生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外出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須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_____________
單 位 / 學 校 院 系 審 核 |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
考 試 管 理 機 構 審 核 意 見 |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考試時間 | □2015年5月23日 □2015年11月7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
人事主管部門或發證機構審核蓋章 | ( 蓋 章 ) |
注:1. 單位(學校院系)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人事主管部門或發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3:
考生報名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已閱讀關于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3.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4.本人承諾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逾期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5.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
6.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7.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4:
考試管理機構聯系方式
考區 | 考試機構 | 聯系地址 | 聯系電話 |
省直 |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 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四樓 | 020-37605711 |
廣州市 |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 | 020--83543605 |
深圳市 | 深圳市考試院 | 深圳市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2樓 | 0755-83776655, 83777159 |
珠海市 |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 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6號一樓 | 0756-2288109 |
汕頭市 | 汕頭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汕頭市金湖路146號金湖大廈3樓 | 0754-88329783 |
韶關市 | 韶關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韶關市湞江區湞江中路9號韶關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705室 | 0751-8602028 |
河源市 |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源市源城區河源大道北177號 | 0762-3687298 |
梅州市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 0753-2128459 |
惠州市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 0752-2872708 |
汕尾市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汕尾市城區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樓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東莞市 |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東莞市南城石竹路2號東莞市商業學校南城校區東門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 | 中山市人力資源考試院 | 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二樓15號窗口 | 0760-88230675 |
江門市 |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 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號 | 0750-3873700 |
佛山市 |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佛山市禪城區惠景城綠景一路 26號二、三樓 | 0757-83874123 |
陽江市 | 陽江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 陽江市二環路208號七樓 | 0662-3165253 |
湛江市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湛江市赤坎區南橋南路30號辦公大樓3樓 | 0759-3119313 |
茂名市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茂名市光華南路119號大院3號樓三層 | 0668-2911930 |
肇慶市 | 肇慶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 肇慶市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 | 0758-2271231 |
清遠市 | 清遠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清遠市人民二路18號市政府1號辦公大樓B18室 | 0763-3366674 |
潮州市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 0768-2130159 |
揭陽市 | 揭陽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揭陽市區建陽路中段原社會保障大樓三樓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 |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 云浮市星巖三路30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9室 | 0766-8838793 |
附件5:
代辦委托書
職稱名稱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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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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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代 辦 資 格 審 核 理 由 |
本人參加 考試已通過,因 ,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F委托代辦人帶齊本人所需證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辦理,本人承諾在1月內( 年 月 日前)由本人親自帶有關證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現場復審,特此承諾。 | ||||
代辦人(簽名): 經辦人: 年 月 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