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將于11月7日舉行。本次考試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本次全國統考時間11月7日(星期六),其中:
中、初級資格(信息處理技術員除外):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 16:30 ;
高級資格: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 17:20 ;
信息處理技術員(筆試):上午9:00--11:30 ;
信息處理技術員(上機考試):下午13:00-- 15:30(第一場),16:30-- 19:00(第二場)。
浙江省軟考辦溫馨提醒廣大考生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考試規模大、人數多,請及時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認真核對準考證各個欄目內容信息。
2.請務必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得入場。無身份證者須持臨時身份證、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3. 手機、資料、提包等規定以外物品不得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4.請考生提前熟悉考點學校并合理安排出行路線,浙大紫金港校區考點舉辦大型活動,可能會給周邊交通造成擁堵,請務必留好充足的出行時間,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點。
5.切勿相信網上一些不法分子兜售有關試題答案、領取必考資料等騙局。嚴肅考風考紀,考試機構將聯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各種舞弊行為。
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并取得好成績!
信息鏈接: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為發揮刑法在維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規范社會生活方面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針對考試過程中,誠信缺失、違紀多發的情況,組織考生作弊、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將被入刑定罪。具體規定: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試作弊入刑定罪,以法律手段對考試作弊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是依法治國重要進展,堅決維護了國家考試的嚴肅性,體現出法律維護社會誠信和公平競爭的強烈價值指向。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考試中違紀違規的考生其信息將在浙江信用網公布,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希望廣大考生文明參考、誠信參考,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秩序和誠信和諧的社會環境。
浙江省軟件考試實施辦公室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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