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獲取
考試結束3個月后,各地考試機構將陸續向合格者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蓋章。隨同證書一起頒發的還有一張參加全國統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登記表,該表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蓋章,要求用人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存入考生個人檔案。
證書管理號是合格者的全國統一編號。該證書全國通用,各單位都承認。用人單位和考生可以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上根據證書管理號和姓名查詢證書的有效性。
軟件水平考試證書樣本根據國人部發〔2003〕39號文件,通過考試并獲得相應級別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從獲得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取得初級資格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必須在一次考試中各科目全部合格,只有單科合格不予頒發證書。
證書有效期
證書長期有效。
2008 年以前,在全國范圍內,計算機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自批準或登記之日起算)。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持證者應到批準的證書登記實施機構辦理證書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證書不再有效。
根據工信部教育與考試中心 2008 年全國電子教育考試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全國軟考辦明確:計算機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將長期有效,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但是原人事部和原信息產業部頒布的《關于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3] 39 號)暫未廢止,仍然有效。由于官方說法與文件精神相互沖突,因此各省份對于計算機資格證書的有效期和登記工作實施問題的處理并不一致。
多數省份已經承認計算機資格證書長期有效并停止了證書登記的相關工作;廣東、福建、河南等省份則繼續實行定期登記制度。
軟考證書上并沒有注明有效期是多久,大部分地區軟考證書是終身有效的,但是有些地區仍實行定期登記制度,一般來說是三年一次,需要進行繼續教育。由于每個地區的制度不同,因此具體要根據當地最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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