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學英語考試是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一的單科性標準化教學考試,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考試合格者發給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成績優秀者注明"優秀"字樣。
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就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設計的,目的是測量考生是否達到了《教學大綱》中規定的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的教學要求,促進和檢查《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從而提高大學英語教學的水平。
一、報名與考試時間
考試報名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和9月進行,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指定地點報名,報名結束后,不再接受補報;
CET全國四六級考試的時間為:每年一月份第三個星期六,口試安排在4月底5月初;筆試每年六月份第三個星期六,口試安排在4月底5月初。(每年時間略有不同)
二、考試報名
(一)報名資格
1.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的主要對象分別是高等學校修完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本科生;
2.同等程度的大專生或碩士研究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3.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4.凡已取得 CET-4 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 CET-4 考試;凡已取得 CET-6 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 CET-6 考試。但參加過 CET-4 或 CET-6 考試未及格者,可以再次報名參加考試;
5.1987 年后畢業需要補考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ps:社會考生必須至少持有大專文憑方可報考,沒有通過四級考試不能報考六級。
(二)報名方法
1.在校考生以學校為單位自愿參加,集體報名;考試日若考生在外地實習,仍應在所在學校報名;
2.社會考生需到到四、六級考試委員會指定地點報名考試。報名時考生須持有大專及以上畢業證、身份證、工作者(無工作證者,單位開證明)與二張一寸照片,報六級必須有四級證書。
目前北京指定地點有:(1)北京市教育考試指導中心院內(北三環安貞橋內江蘇飯店南側口內)、朝陽區外館東街23號;聯系電話:64259694、64267576。乘104、108、124、18、407、734、803、834、850路電車或汽車,甘水橋站下車。
(2)中國人民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學院院內(海淀區清華東路甲7號);聯系電話62339150、62339153
三、考生注意事項
參加考試時,一律要攜帶身份證和考點發放的準考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考試成績
1.大學英語考試成績報道采用以百分制為形式的正態分制,60 分為合格,85 分為優秀;
2.大學英語考試只報導總分;
3.各考試中心在考試后50天內將成績寄給參加考試的學校;
4.如考生對本人的成績有疑問,可憑本人準考證及學校教務處證明向有關考試中心提出查詢,并交納人工查詢費。
五、合格證書
大學英語考試合格者發給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制的證書,證書上注明"合格"或"優秀";凡遺失證書者,在證書發放日起 4 年內可由原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向所屬考試中心申請補發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的"CET 考試合格證明",不再補發證書,申請者交納工本費。超過 4 年,不再補發 CET 考試合格證明。
六、口試
凡在兩年內參加過四六級考試并且四級成績80分以上或六級成績75分以上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大學英語口試。大學英語口試每年5月、11月舉行。報名時間為3月、9月。口試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A、B、C級均頒發口試證書。
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機構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
通訊地址:上海郵政信箱30-14上海交通大學浩然高科技大廈2203室
郵政編碼: 200030
電 話:(021)62932756
傳 真:(021)62826622
北京考試中心
通訊地址:北京市清華大學外語系轉大學英語考試中心
郵政編碼: 100084
電 話:(010)62772338
分 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
北京地區考生可撥打聲訊臺9516888199咨詢四六級相關問題
上海考試中心
通訊地址: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學外國語學院轉大學英語考試中心
郵政編碼: 200030
電 話:(021)62932759
分 管: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廣東、海南。
武漢考試中心
通訊地址: 湖北武漢市武漢大學 外語學院轉 大學英語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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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27)8788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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