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ak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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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日期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每年舉行兩次,1月(或12月)、6月倒數第二個周末,四級和六級同時進行。
二、考試報名資格
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的主要對象分別是高等學校修完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本科生;
同等程度的大專生或碩士研究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凡已取得CET-4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CET-4考試;
凡已取得CET-6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CET-6考試。
參加過CET-4或CET-6考試未及格者,可以再次報名參加考試;
1987年后畢業需要補考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三、報名地點
1.本校已設考點的在校學生不得跨校參加考試,一經查出,取消考試成績;
2.對第5條中規定的考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主考委托一、二所大學設置專門考點。
報名方法以學校為單位自愿參加,集體報名;考試日若考生在外地實習,仍應在所在學校報名;報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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