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環保工程師英文譯為:Register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2005年7月建設部、人事部、國家環保總局聯合頒布了《注冊環保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該文件明確規定,注冊環保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組織成立環保工程專業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擬定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試題,建立并管理考試試題題庫,組織評閱卷工作,提出評分標準和合格標準建議。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合格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
注冊環保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一)環保專業工程設計;
(二)環保專業工程技術咨詢;
(三)環保專業工程設備招標、采購咨詢;
(四)環保專業工程的項目管理;
(五)對本專業設計項目的施工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考試科目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內容包括: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工程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環境工程微生物學、環境監測與分析、環境評價與環境規劃、污染防治技術及職業法規共15個科目,其中前九個科目為公共基礎部分(上午),共計120題;后六個科目為專業基礎部分(下午),共計60題。
專業考試內容包括:環境法規與標準、水污染防治工程技術、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工程實踐、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技術、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實踐、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實踐、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術、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實踐共9個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
第一天 | 上午8:00—11:00 | 《專業知識考試》(上) |
上午8:00—12:00 | 《基礎考試》(上) | |
下午14:00—17:00 | 《專業知識考試》(下) | |
下午14:00—18:00 | 《基礎考試》(下) | |
第二天 | 上午8:00—11:00 | 《專業案例考試》(上) |
下午14:00—17:00 | 《專業案例考試》(下) |
環保工程師考務費(報名費)各省略有不同,請及時關注各地人事考試網獲取相關信息。參考往年費用如下:
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一般于4-7月進行,考生可關注各地人事考試網或考試吧環保工程師考試報名欄目獲取最新報名信息。點擊進入>
報名入口各地環保工程師考試報名入口不同,考生需根據當地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報名公告到指定入口進行報名。
報名方法(一)報名時間:各省、市環保工程師的考試報名工作一般會在5、6、7月進行,具體時間請參看各地報名通知。
(二)報名方式和地點:一般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地點在各地人事考試中心。
報名條件①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②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或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③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環境工程;②環境科學;③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④農業資源與環境;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⑵相近專業:①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②給水排水工程;③熱能與動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⑥化學工程與工藝;⑦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環保工程師成績一般于考后2個月左右公布,屆時請關注各省的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或者考試吧環保工程師考試頻道成績查詢欄目信息,點擊進入>>
環保工程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名稱 | 基礎考試 | 專業知識 | 專業案例 | |||
---|---|---|---|---|---|---|
環保工程師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132分 | 240分 | 120分 | 200分 | 60分 | 100分 |
環保工程師考試通過以后,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或其他指定地點辦理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一般在成績公布2~3個月后陸續領取,屆時請關注各省的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證書領取欄目即可,亦可關注考試吧環保工程師頻道證書領取欄目信息,點擊進入>>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攜帶資料: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成績單、準考證原件。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