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2015〕13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省人事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4〕128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其中對中專以上學歷層次專業,可參照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報考,(見附件1)。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見附件2)執行。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核部門在學歷、資歷、專業等的衡量上還應按以下要求掌握:
1. 考試人員需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學歷,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上查詢,或由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出具紙質的學歷認證報告。
2. 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計算到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另有要求的除外)。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全日制學歷”和“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
3. 對專業有要求的,一律按照國家考試文件中的專業要求和參照國家2011年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的專業歸類執行。
二、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23日9:00—4月29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在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
照片上傳成功后,選擇所要報考的考試,選擇參加考試的省市和資格審核地市,按要求填寫本人真實信息。
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4月30日17:0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到其他未結束報名省市報考。
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并及時下載打印《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后資格審核和存檔時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審核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報考人員必須先進行注冊,注冊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注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為便于報考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報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報考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精神,報名過程中,考試機構不對報考人員的信息進行審核,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了解相關報考政策,確保所填信息特別是學歷,資歷及專業等的真實、完整、有效,確保自己符合相應考試報考條件,如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和(湘人社函[2012]526號)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且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5.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提供方式找回密碼。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三)在報名、考試、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和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核。
(四)報名信息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信息確認后且在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來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信息一旦確認并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信息,如級別專業等信息涉及到有效科目成績的,修改后將按新報考進行處理,以前取得科目成績作廢。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9月5日 |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14:00-16: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9月6日 |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14:00-16: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四、考試方式
(一)2015年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版)》的要求執行,對于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請參見《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說明》(見附件3)。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客觀題)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4。主客觀混合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注意如下事項: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進場簽字”欄簽名。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內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試結束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五、資格審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使用統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的規定,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考試成績后,我省將在湖南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審核人員名單(各科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報考人員)。相關人員須按有關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見附件5),進行資格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的應試人員將不予受理。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核。“省直屬考區”報考人員按“湖南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各市州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詳見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職改部門須在收到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資格審核工作,將未參加資格審核和審核不合格人員分別列表加蓋公章,連同資格審核合格人員的《考試報名表》及相關復印件(見附件5)一并交市州考試部門報送省人事考試院。省人事考試院將市州資格審核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送省職改辦進行資格復核。省人事考試院匯總未參加資格審核和審核不合格名單,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取消考試成績后,按照國家合格線標準擬定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名單。各市州人事考試部門將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的《考試報名表》匯總交省人事考試院統一蓋章并打印證書后,送省職改辦驗印。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5年度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長沙(省直屬考區)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5年8月31日9:00 — 9月3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 http://www.hunanpta.com ”,點擊“準考證打印”,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登錄后,須使用A4紙張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2016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費為:客觀題每人每科58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8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2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2元)。
(四)考試輔導教材
有關考試大綱、教材事宜請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苑路32號安全大廈1003室,郵編:100012,電話:010-64965024、64913859,
網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附件:1.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
2.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
3.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說明
4. 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代碼
對應表
5. 資格審核提交材料要求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4月21日
附件1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
一、研究生學科
門類代碼及名稱 |
2011年3月起學科名稱 |
97年-2011年2月學科名稱 | |
一級學科代碼及名稱 |
一級學科代碼及名稱 |
二級學科名稱 | |
工學 |
力學 |
力學 |
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 |
固體力學 | |||
流體力學 | |||
工程力學 |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 |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 | |
機械電子工程 | |||
機械設計及理論 | |||
車輛工程 | |||
0803 光學工程 |
0803 光學工程 |
光學工程 | |
儀器科學與技術 |
儀器科學與技術 |
精密儀器及機械 | |
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材料物理與化學 | |
材料學 | |||
材料加工工程 | |||
冶金工程 |
冶金工程 |
冶金物理化學 | |
鋼鐵冶金 | |||
有色金屬冶金 |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工程熱物理 | |
熱能工程 | |||
動力機械及工程 | |||
流體機械及工程 | |||
制冷及低溫工程 | |||
化工過程機械 | |||
電氣工程 |
電氣工程 |
電機與電器 |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 |||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
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 | |||
電工理論與新技術 |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物理電子學 | |
電路與系統 |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通信與信息系統 | |
信號與信息處理 |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 | |
檢測技術與自動化裝置 | |||
系統工程 | |||
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 | |||
導航、制導與控制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系統結構 | |
計算機軟件與理論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
建筑學 |
建筑學 |
建筑歷史與理論 |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 |||
城市規劃與設計(含∶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 | |||
建筑技術科學 | |||
工學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巖土工程 |
結構工程 | |||
市政工程 | |||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
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 |||
橋梁與隧道工程 | |||
水利工程 |
水利工程 |
水文學及水資源 | |
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 | |||
水工結構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
測繪科學與技術 |
測繪科學與技術 |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化學工程 | |
化學工藝 | |||
生物化工 | |||
應用化學 | |||
工業催化 |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
礦產普查與勘探 | |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 | |||
地質工程 | |||
礦業工程 |
礦業工程 |
采礦工程 | |
礦物加工工程 | |||
安全技術及工程 | |||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
油氣井工程 | |
油氣田開發工程 | |||
油氣儲運工程 | |||
紡織科學與工程 |
紡織科學與工程 |
紡織工程 | |
紡織材料與紡織品設計 | |||
紡織化學與染整工程 | |||
服裝設計與工程 | |||
輕工技術與工程 |
輕工技術與工程 |
制漿造紙工程 | |
制糖工程 | |||
發酵工程 | |||
皮革化學與工程 | |||
交通運輸工程 |
交通運輸工程 |
道路與鐵道工程 |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 |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 | |
輪機工程 | |||
水聲工程 | |||
工學 |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
飛行器設計 |
航空宇航推進理論與工程 | |||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 |||
人機與環境工程 | |||
兵器科學與技術 |
兵器科學與技術 |
武器系統與運用工程 | |
兵器發射理論與技術 | |||
火炮、自動武器與彈藥工程 | |||
軍事化學與煙火技術 | |||
核科學與技術 |
核科學與技術 |
核能科學與工程 | |
核燃料循環與材料 | |||
核技術及應用 | |||
輻射防護及環境保護 | |||
農業工程 |
農業工程 |
農業機械化工程 | |
農業水土工程 | |||
農業生物環境與能源工程 | |||
農業電氣化與自動化 | |||
林業工程 |
林業工程 |
森林工程 | |
木材科學與技術 | |||
林產化學加工工程 |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環境科學 | |
環境工程 |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食品科學 | |
糧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 |||
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 | |||
水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 | |||
0833 城鄉規劃學 |
|||
0834 風景園林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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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 軟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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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6 生物工程 |
|||
0837 安全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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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8 公安技術 |
|||
管理學 |
1201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01 管理科學與工程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 |
企業管理 | |
技術經濟及管理 | |||
農林經濟管理 |
農林經濟管理 |
農業經濟管理 | |
林業經濟管理 |
注:源自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全國)(1997年修訂)、《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
二、本科專業
分類 |
2012年9月-現在專業名稱 |
1998年-2012年9月專業名稱 |
1993-1998年專業名稱 |
1993年前專業名稱 |
工學類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礦井建設 |
礦井建設 |
建筑工程 |
土建結構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巖土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 |||
城鎮建設 |
城鎮建設 | |||
交通土建工程 |
鐵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橋梁工程 | |||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 |||
飯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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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建筑工程 |
| |||
土木工程 |
| |||
建筑學 |
建筑學 |
建筑學 |
建筑學,風景園林,室內設計 | |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
無線電物理學 |
無線電物理學,物理電子學,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 |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生物醫學與信息系統 | |||
信息與電子科學 |
| |||
電子科學 與技術 |
電子科學 與技術 |
電子材料與無器件 |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磁性物理與器件 | |
微電子技術 |
半導體物理與器件 | |||
物理電子技術 |
物理電子技術,電光源 | |||
光電子技術 |
光電子技術,紅外技術,光電成像技術 | |||
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 |
| |||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及應用 |
計算機及應用 | |
計算機軟件 |
計算機軟件 |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
軟件工程 |
| |||
計算機器件及設備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露天開采,礦山工程物理 | |
礦物加工 工程 |
礦物加工 工程 |
選礦工程 |
選礦工程 | |
礦物加工工程 |
| |||
勘察技術 與工程 |
勘察技術 與工程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應用地球化學 |
地球化學與勘察 | |||
應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礦場地球物理 | |||
勘察工程 |
探礦工程 | |||
|
測繪工程 |
測繪工程 |
大地測量 |
大地測量 |
測量工程 |
測量學,工程測量,礦山測量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地圖學 |
地圖制圖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機場工程 | |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 |
總圖設計與運輸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
港口航道 與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 與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船舶與 海洋工程 |
船舶與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藝及設備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水利水電 工程 |
水利水電 工程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 |
水利水電工程 |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水工結構工程 | |||
水文與 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 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陸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資源規劃及利用 | |
能源與 動力工程 |
熱能與 動力工程 |
熱力發動機 |
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內燃機,熱力渦輪機,軍用車輛發動機,水下動力機械工程 | |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
| |||
熱能工程 |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廠熱能動力工程,鍋爐 | |||
制冷與低溫技術 |
制冷設備與低溫技術 | |||
能源工程 |
| |||
工程熱物理 |
|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
冷凍冷藏工程 |
制冷與冷藏技術 | |||
冶金工程 |
冶金工程 |
鋼鐵冶金 |
鋼鐵冶金 | |
有色金屬冶金 |
有色金屬冶金 | |||
冶金物理化學 |
冶金物理化學 | |||
冶金 |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
環境監測 |
環境監測 |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農業環境保護 |
農業環境保護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
金屬 材料工程 |
金屬材料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壓力加工 |
金屬壓力加工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腐蝕與防護 |
腐蝕與防護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無機非金屬 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無機非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與制品 | |
硅酸鹽工程 |
硅酸鹽工程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材料成型及 控制工程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鉆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
油氣 儲運工程 |
油氣儲運工程 |
石油天然氣儲運工程 |
石油儲運 | |
化學工程 與工藝 |
化學工程 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石油加工,工業化學,核化工 | |
化工工藝 |
無機化工,有機化工,煤化工 | |||
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精細化工 |
精細化工,感光材料 |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工業分析 |
工業分析 | |||
電化學工程 |
電化學生產工藝 | |||
工業催化 |
工業催化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
生物化學工程 |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微生物制藥 |
微生物制藥 | |||
生物化學工程 |
| |||
發酵工程 |
發酵工程 | |||
制藥工程 |
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 |
化學制藥 | |
生物制藥 |
生物制藥 | |||
中藥制藥 |
中藥制藥 | |||
制藥工程 |
| |||
給排水 科學與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
|
建筑環境 與能源應用工程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 |||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無線通信,計算機通信 | |
計算機通信 |
|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工程 |
無線電技術,廣播電視工程,電子視監,電子工程,水聲電子工程,船舶通信導航,大氣探測技術,微電子電路與系統,水下引導電子技術 | |
應用電子技術 |
應用電子技術,電子技術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圖象傳輸與處理,信息處理顯示與識別, |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
廣播電視工程 |
| |||
電子信息工程 |
| |||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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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與信息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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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
刑事照相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制造工程,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工程 | |
機械設計及制造 |
機械設計及制造,礦業機械,冶金機械,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機械,紡織機械,儀器機械,印刷機械,農業機械 | |||
機車車輛工程 |
鐵道車輛 | |||
汽車與拖拉機 |
汽車與拖拉機 |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傳動及控制,流體控制與操縱系統 |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
機械電子工程 |
電子精密機械,電子設備結構,機械自動化及機器人,機械制造電子控制與檢測,機械電子工程 |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
林業與木工機械 |
林業機械 | |||
測控技術 與儀器 |
測控技術 與儀器 |
精密儀器 |
精密儀器,時間計控技術及儀器,分析儀器,科學儀器工程 | |
光學技術與光電儀器 |
應用光學,光學材料,光學工藝與測試,光學儀器 | |||
檢測技術及儀器儀表 |
檢測技術及儀器,電磁測量及儀表,工業自動化儀表,儀表及測試系統,無損檢測 |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
熱工計量測試 |
熱工計量測試 | |||
力學計量測試 |
力學計量測試 |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
檢測技術與精密儀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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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控技術與儀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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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裝備與 控制工程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
電氣工程 及其自動化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繼電保護與自動遠動技術 | |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高電壓技術及設備,電氣絕緣與電纜,電氣絕緣材料 | |||
電氣技術 |
電氣技術,船舶電氣管理,鐵道電氣化 | |||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
電機,電器,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 | |||
光源與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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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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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術 |
航海技術 |
海 海洋船舶駕駛 |
海洋船舶駕駛 | |
輪機工程 |
輪機工程 |
輪 輪機管理 |
輪機管理 | |
交通運輸 |
交通運輸 |
交通運輸 |
鐵道運輸,交通運輸管理工程 |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汽車運用工程 | |||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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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
自動化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工業自動化 |
工業自動化,工業電氣自動化,生產過程自動化,電力牽引與傳動控制 | |||
自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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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控制 |
自動控制,交通信號與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動控制 | |||
飛行器制導與控制 |
飛行器自動控制 ,導彈制導,慣性導航與儀表 |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與儀器 |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核技術 |
同位素分離,核材料,核電子學與核技術應用 | |
核工程 |
核反應堆工程,核動力裝置 |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工程力學 | |
管理 學 |
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 |
管理過程 |
工業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郵電管理工程,物資管理工程,基本建設管理工程 |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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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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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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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 |
工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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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 |
企業管理 |
企業管理 | |
國際企業管理 |
國際企業管理 |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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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經濟 |
投資經濟管理 | |||
技術經濟 |
技術經濟 | |||
郵電通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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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經濟管理 |
林業經濟管理 | |||
農業經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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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源自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
三、其他
專科、中專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中與本附件所列本科專業相應、相近專業執行。
附件2
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
一、原人事部、勞動部《關于印發<安全工程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人發〔1997〕109號)有關規定
第二條 本評審條件中所指“安全工程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各行業中從事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推廣,安全工程設計施工、安全生產運行控制,安全檢測檢驗、監督監察、評估認證,事故調查分析與預測預防,安全工程專業教育與技術培訓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五條 本評審條件適用于從事以下五類工程技術工作的人員:
(一)勞動安全工程
生產場所易燃、易爆、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環境、設備或物質的監測、控制技術,危險品儲運的安全控制技術;危險源、事故隱患的識別、評價、分級技術;勞動安全工程技術研究,勞動安全工程設計、施工和評估及與此有關的實驗測試研究;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研制、開發;勞動安全技術標準、技術文件的制訂、修訂和其他有關的技術工作。
(二)勞動衛生工程
生產場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監測、控制技術;職業危害的識別、評價、分級技術;勞動衛生工程技術研究,勞動衛生工程設計、施工和評估及與此有關的實驗測試研究;勞動衛生防護用品研制、開發;勞動衛生技術標準、技術文件的制訂、修訂和其他有關的技術工作。
(三)特種設備安全工程
承壓設備安全工程或起重設備安全工程中的科學技術或信息系統的研究、開發與推廣、規劃設計與實施;安全生產運行控制;檢測檢驗、監控、監督監察與評估認證;事故調查分析與預測預防;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標準、技術文件的制訂、修訂和其他有關的技術工作。
(四)安全檢測檢驗技術
1.生產場所安全生產條件、安全衛生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安全性能檢測檢驗和評價方法、技術研究;安全檢測檢驗儀器設備研制開發、標定校準、安裝調試、運行控制和維護維修;安全檢測檢驗技術標準、技術文件的制訂、修訂和其他有關的技術工作。
2.綜合性專職安全檢測檢驗工作。
(五)安全系統工程
安全工程總體規劃與系統設計;安全工程監督與綜合性技術標準、技術文件的研究制定;事故危害預測預防與咨詢建議、事故調查分析與安全綜合評估;安全工程專業教育與技術培訓等。
二、《國家職業分類大典》(99版)安全工程技術人員職業詳細信息
職業名稱:安全工程技術人員
職業編碼:2-02-32-00
所在分類:專業技術人員>> 工程技術人員>> 安全工程技術人員
職業描述:從事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推廣,安全工程設計施工、安全生產運行控制,安全檢測檢驗、監督監察、評估認證,事故調查分析與預測預防,安全工程專業教育與技術培訓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進行勞動安全工程技術研究、設計、施工、管理、監測、控制、評價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研制、開發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制定勞動安全技術標準等有關技術文件;
(2)進行勞動衛生工程技術研究、設計、施工、管理,監測、控制、評價職業危害,研制、開發勞動衛生防護用品,制定勞動衛生技術標準等有關技術文件;
(3)研究、推廣承壓設備、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的安全工程科學技術,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生產運行控制和檢測檢驗、監控監督監察與評估認證,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與預測預防,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標準等技術文件;
(4)研究勞動安全、勞動衛生和特種設備安全性能的檢測檢驗的評價方法、技術,研制開發、標定校準、安裝調試、運行控制和維護修理安全檢測檢驗儀器設備,制定安全檢測檢驗技術標準等技術文件;
(5)對安全工程進行總體規劃與系統設計,研究制定安全工程監督監察與綜合性技術標準等技術文件,進行事故危害預測預防并提出咨詢建議,進行事故調查分析與安全綜合評估,進行安全工程專業教育與技術培訓。
附件3
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
根據2011年以來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情況,為便于考生更好地應考,就《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版)內容中涉及的有關法律法規作如下說明。
一、新修訂的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7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3號)
5.《煤礦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8號)
6.《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8號)
7.《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
8.《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3號)
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3號)
10.《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
11.《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
1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
13.《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
14.《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19號)
二、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
2.《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
3.《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3號)
4.《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
5.《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替代《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
6.《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
7.《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0號)
8.《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
9.《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2號)
10.《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
11.《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
12.《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9號)
13.《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0號)
14.《煙花爆竹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1號)
15.《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
16.《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
17.《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4號)
18.《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6號)
19.《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7號)
20.《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8號)
21.《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9號)
22.《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
23.《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范從業五條規定試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1號)
24.《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八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2號)
25.《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
附件4
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33. 注冊 安全 工程師 |
04. 考全科 |
01.安全工程師 |
1.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2.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3. 安全生產技術 | |||
4.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
02. 免二科 |
01.安全工程師 |
1.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
4.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附件5
資格審核提交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試報名表》(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3.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應通過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出具紙質認證報告;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嚴重者,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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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礎暢學班 46%學員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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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學員 | ①平時工作忙,想要快速掌握考試要點; ②生活瑣事多,經常需要調整學習規劃; ③自律性不高,需要有人陪伴監督學習。 |
①基礎知識薄弱,安全行業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統梳理知識點; ③案例題薄弱,需要專項提升。 |
①有工作經驗相關從業者; ②自學能力自制力比較強; ③非常注重課程的性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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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階段 | 考點精講 | |||
重難點直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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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階段 | 內部課件 | |||
知識圖譜 | ||||
考點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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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技巧 | ||||
電子資料 | 認知考試內容 | |||
學科復習規劃 | ||||
歷年考點分值分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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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材變動對比 | ||||
中級注安速記口訣 | ||||
考前10頁紙 | ||||
紙質資料 | 專用教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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