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原因分析與判斷;
5) 是否需要采取臨時防護措施;
6) 質量問題處理補救的建議方案;
7) 涉及的有關人員和責任及預防該質量問題重復出現(xiàn)的措施。
(2)進行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主要依據(jù)有四個方面:
1)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包括施工單位的質量事故調查報告和監(jiān)理單位調查研究所獲得的第一手資料;
2)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關當事各方認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委托合同、材料或設備購銷合同以及監(jiān)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3)有關的技術文件、檔案;
4)相關的建設法規(guī)。
(3)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的主要內容
1)工程質量事故情況、調查情況、原因分析(選自質量事故調查報告);
2)質量事故處理依據(jù);
3)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
4)實施技術處理施工中有關問題相資料;
5)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和驗收;
6)質量事故處理結論。
7. 安全交底的內容,應急預案的內容(習題集P202第20行,倒數(shù)第2行)
(1)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應包括:
1) 工作場所或工作崗位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2) 所接觸的安全措施、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3) 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 對具體操作者講明安全注意事項,保證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2)應急預案的核心內容應包括:
1)對緊急情況或事故災害及其后果的辨識、評價;
2)規(guī)定應急救援組織及人員的詳細職責;
3)規(guī)定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協(xié)調;
4)明確應急救援中可使用的設備、設施、物資、資金、人力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等;
5)明確在緊急情況或事故災害發(fā)生時確保生命財產(chǎn)安全、環(huán)境安全的具體措施;
6)規(guī)定現(xiàn)場恢復程序;
7)其他(如對應急培訓、演練的具體要求)。
8. 傷亡事故處理程序(習題集P203倒數(shù)7行)
傷亡事故處理的程序一般為:
1) 迅速搶救傷員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
2) 組織調查組;
3) 現(xiàn)場勘察;
4) 分析事故原因,明確責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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