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池體抗浮穩(wěn)定性滿足設計要求;
(8)試驗用的充水、充氣和排水系統(tǒng)已準備就緒,經檢查充水、充氣及排水閘門不得滲漏:
(9)各項保證試驗安全的措施已滿足要求;
(10)滿足設計的其他特殊要求。
二、水池滿水試驗的準備
(1)選定好潔凈、充足的水源;注水和放水系統(tǒng)設施及安全措施準備完畢。
(2)有蓋池體頂部的通氣孔、人孔蓋已安裝完畢,必要的防護設施和照明等標志已配備齊全。
(3)安裝水位觀測標尺;標定水位測針。
(4)準備現(xiàn)場測定蒸發(fā)量的設備。一般采用嚴密不滲,直徑500mm,高300mm的敞口鋼板水箱,并設水位測針,注水深200mm.將水箱固定在水池中。
(5)對池體有觀測沉降要求時,應選定觀測點,至測量記錄池體各觀測點初始高程。
三、水池滿水試驗程序
四、水池滿水試驗要求
(一)池內注水
1.向池內注水宜分3次進行,每次注水為設計水深的l/3.對大、中型池體,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縫以上,檢查底板抗?jié)B質量,當無明顯滲漏時,再繼續(xù)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2.注水時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d.相鄰兩次注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于24h.
3.每次注水宜測讀24h的水位下降值,計算滲水量,在注水過程中和注水以后,應對池體作外觀檢查。當發(fā)現(xiàn)滲水量過大時,應停止注水。待作出妥善處理后方可繼續(xù)注水。
4.當設計單位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執(zhí)行。
(二)水位觀測
1.利用水位標尺測針觀測、記錄注水時的水位值;
2.注水至設計水深進行水量測定時,應采用水位測針測定水位。水位測針的讀數(shù)精確度應達l/10mm;
3.注水至設計水深24h后,開始測讀水位測針的初讀數(shù);
4.測讀水位的初讀數(shù)與末讀數(shù)之間的間隔時間應不少于24h;
5.測定時間必須連續(xù)。測定的滲水量符合標準時,須連續(xù)測定兩次以上;測定的滲水量超過允許標準,而以后的滲水量逐漸減少時,可繼續(xù)延長觀測。延長觀測的時間應在滲水量符合標準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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