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雄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考試吧學易網校)
乙方:(學員簽字)
北京雄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屬考試吧學易網校(以下簡稱甲方),為幫助考生順利通過2014年一級建造師考試,開辦一級建造師考試“高端VIP班”網絡輔導課程;學員(以下簡稱乙方)自愿參加考試吧學易網校開辦的一級建造師考試“高端VIP班”。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承諾在確認乙方繳付的學費到款后立即為乙方開通一級建造師“高端VIP班”課程,最遲不超過12個小時。
2.甲方在新版教材出版后制作網絡課程,并按正常進度上傳供用戶學習;
3.甲方有權要求用戶在需要辦理開班和保障服務手續時提供正確的個人信息(含姓名、網校用戶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準考證號、考試成績證明、輔導協議;
4.甲方有義務保證用戶個人信息不得公開,只留考試吧學易網校備案使用;
5.甲方在當地考試成績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受理考生保障服務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辦理;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甲方定價繳納“高端VIP班”培訓費用;
2.乙方根據甲方“高端VIP班”課程上傳進度自主安排學習;
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正確的基本信息,虛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視為放棄后續保障服務;
4.乙方須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甲方的“高端VIP班”服務,過期則視為自動放棄;
5.乙方辦理后續服務時須按甲方要求如實提供姓名、準考證號、成績單及身份證傳真件等,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保過合作條款
1.根據乙方最后考試成績情況,按下表說明執行后續服務:
考試分數 |
保障服務 |
各科目合格分數線(含)以上 |
通過考試,不提供免費重學 |
0分(含)-各科目合格分數線(不含) |
提供所報科目終身免費重學 |
無成績記錄或無法提供成績證明 |
不提供免費重學服務 |
終身免費重學說明:
① 考試不通過,提供免費重學下一年度所報全部科目課程(通過的科目也提供免費重學),直到所報科目全部通過為止。
② 報名審核不通過,請在審核結束后一個月內通知網校辦理停課,并申請保留下一年度免費重學服務。如果不提前申請,網校將視為缺考,不提供免費重學。
③ 考試成績不合格,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材料辦理免費重讀手續,否則網校將視為放棄免費重學服務。
2.上表各科目合格分數線以2014年公布合格分數線為準,如全國合格分數線或者個別地方合格分數線有變化,則根據比例相應調整;
3.無成績記錄或無法提供成績證明的考生網校視為缺考,或發生其他不利于考試的意外,不提供免費重學;
4.甲方收到乙方申請保障服務的全部信息后,經核實確認,甲方認為乙方符合條件,照按協議辦理相應保障服務。如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條件,則不能享受相應保障服務的,并以說明書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或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以下任意情況將不能享受相應保障服務:
① 課堂累計學習次數少于所有班別課程的總講數的;
② 未提供真實正確的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③ 沒有參加2014年一級建造師考試的;
④ 在參加2014年一級建造師考試過程中有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⑤ 沒有在本協議規定的申請保障服務時間內辦理申請相應保障服務的;
⑥ 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條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轉讓或出售課程及輔導資料內容的;
⑦ 乙方在學習甲方課程中,與他人共用賬號的;
5.甲方給乙方辦理免費重學時,只為乙方開通所報科目的班級。如套餐中含有贈送的學習資料、考試教材、輔導書等享受重學服務時則不再贈送。
四、辦理后續保障服務程序:
乙方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并參加2014年一級建造師考試且符合享受保障服務的情況下,申請程序如下:
1.乙方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甲方收到下述文件時間為準),致電甲方電話總機提交本協議傳真件、身份證傳真件、準考證傳真件、有效成績單(截圖在線傳送或郵件發送),并且必須電話確認,逾期未提交申請的或未最終電話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2.甲方收到乙方申請相應保障服務的全部信息后,經核實無誤的,應在2015年03月31日前為乙方辦理相應保障服務手續。
五、協議的簽署、變更、違約責任
1.本合同通過網絡在線簽署,請考生在付款開通2014年一級建造師“高端VIP班”輔導時,如實填寫真實姓名、所報套餐、身份證號、報考地區信息,在線提交后由甲方審核無誤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登錄“我的學易”可瀏覽、下載、打印本合同;
2.雙方應遵守本協議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協議;
3.如遇不可抗外力,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訴諸北京市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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