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于2016年5月28、29日舉行,北京雄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屬考試吧環球網校特設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云私塾網絡輔導,學員(以下簡稱甲方)自愿參加考試吧環球網校(以下簡稱乙方)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云私塾網絡輔導學習。甲乙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學員簽字)
(下文簡稱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按乙方規定的價格交納學費,以開通所學科目的課程;
1.2.甲方認真閱讀并簽署套餐協議;
1.3.甲方在簽署協議、申請免費重學或退費時,須提供真實的、一致的信息;提供虛假的、涂改的、不一致的信息可視為放棄后續重學或退費服務;
1.4.甲方在課程開通后,按照學習計劃和進度要求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并參加當年考試;
1.5.甲方在滿足重學或退費條款的情況下,可以向乙方申請辦理免費重學或退費;
1.6.甲方在交納學費后,如需發票,必須當年致電乙方客服,備注發票所需的抬頭、內容(服務費/咨詢費/網絡培訓服務費)、金額、地址等相關信息,乙方為甲方出具正規發票。網校無法提供跨年發票。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乙方在2016年考試大綱及教材發行后,制作最新版本網絡課程,并按正常進度上傳,供甲方學習,如教材未出版最新版本,則不予更新課件;
2.2.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個人信息不得公開,只留乙方備案使用;
2.3.乙方有義務在甲方所在地成績公布后起30個工作日內受理重學或退費服務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辦理;
2.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簽署協議、申請免費重學或退費時提供真實的、一致的個人信息,并根據重學或退費條款審核甲方是否符合重學或退費條件;
2.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尊重乙方的版權,不得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盜版課件從事非法牟利活動;
2.6.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當年的收費憑證(正規發票或收據)。
三、重學或退費條款(單科可申請終身重學,全科可選擇終身重學或退費)
甲方選擇重學或是退費服務時,成績標準與服務類型以下列表格為準!
考試科目 |
后續保障 |
0—合格分數 |
考試不過,退費或重修 |
未參加考試 |
不享受退費或重修 |
根據甲方具體選擇套餐的不同,對應適用以下條款:
3.1.甲方選擇單科套餐(享受終身免費重修):
3.1.1.乙方在甲方購買課程后,根據甲方當年考試成績情況,為甲方辦理重學服務。
3.1.2.甲方成績達到合格分數或超過分數線則視為通過考試,該協議終止。
3.1.3.甲方當年成績在0分-合格分數線區間的,甲方可申請辦理所學科目的免費重學服務。
3.1.4.乙方在核實甲方符合免費重學條件后,為甲方辦理該科目的免費重學服務。
3.2.甲方選擇全科套餐(可選擇終身免費重修或退費):
3.2.1.甲方在購買課程后,可以根據自己當年需要考試的科目,向乙方申請相應科目的免費重學或退費服務。
3.2.2.選擇重學時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當年的考試成績證明,滾動周期內已考試通過的科目不再辦理重學(按照考試周期循環辦理)。
例:如甲方上個考試年度已通過某科目考試,下個考試年度想再次參考,則不予辦理重讀。如果一個考試周期內未通過所有的考試,部分科目成績作廢需要重考的學員,提供成績證明即可辦理成績作廢科目的重讀。
3.2.3.若甲方未通過考試,選擇申請退費,乙方在核實甲方符合退費條件后,為甲方辦理該科目的退費服務,只退未通過考試科目的費用(若其中一個科目未通過考試,則退實際繳納學費的三分之一;若其中兩個科目未通過考試,則退實際繳納學費的三分之二;若其中三個科目未通過考試,則退還全部實際繳納學費)注意:套餐中含有教材教輔的,扣除相應費用(單科扣100元,全科扣300元)后,再按上述規則執行。另外,如因促銷、活動、重學(全科)補差價升級等發生價格變動者,返還金額以實際支付價格為準。
3.2.4.特別說明:其中重學(全科)補差價升級學員,退費金額以補交的差額為準,根據差額計算各科退還費用。
3.2.5.乙方在核實甲方符合免費重學或退費條件后,為甲方辦理免費重學或退費服務。
3.2.6.由于IOS版退費存在風險,所有通過手機移動課堂(IOS版)購買的課程不支持退費。
3.3.甲方在學習過程中,出現以下任意情況,將視為自動放棄后續的免費重學或退費服務:
3.3.1.在簽署協議時,提供虛假的或不完整的信息;
3.3.2.在申請免費重學或退費時,提供的信息與簽署協議時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3.3.3.在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情況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課程及輔導資料內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誤,導致其他任何第三方獲知課程或輔導資料內容;
3.3.4.甲方免費重學或退費時未能提供當年考試(單科或全科)成績單或提供虛假成績單。
3.3.5.因甲方原因,甲方沒有參加考試,或考試過程中有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等不良行為的;
3.3.6.拒不按照助學老師要求完成課程的,或課程完成度與計劃相差較大的。
3.4.甲方根據所選套餐,滿足對應適用的3.1或3.2條款,不在3.3條款內,且在規定時間提出申請的,則享有免費重學或退費服務的權利。
3.5.甲方成功辦理退費服務時,乙方退還甲方報名云私塾輔導套餐時實際繳納的費用,并終止合同。
3.6.甲方成功辦理重學服務時,乙方為其開通所報套餐的對應班型(實際班型以乙方最新公布為準)。
3.7.退費服務只針對當年考試有效,乙方在選擇重學后或通過考試后不再享受退費服務。
四、辦理免費重學或退費的程序
4.1.甲方完成所選課程的學習,且參加當年的二級建造師考試;
4.2.重學申請:甲方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時間為準),以郵件或傳真形式提交網校用戶名與考試當年官方成績單(圖片格式),并且電話確認,逾期未提交申請的或未最終電話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網校郵箱:kefu@xiongying.com,傳真:010-62192699;
4.3.退費申請:甲方于當地成績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時間為準),以郵件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本協議(需打印并手寫簽名)、身份證、準考證與考試當年官方成績單(圖片格式),發票或收據原件、退費申請單(點擊下載二級建造師云私塾套餐退費申請表) ,并且必須電話確認,逾期未提交申請的或未最終電話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4.4.乙方收到甲方申請重學或退費的全部信息后,經核實無誤的,為甲方辦理重學或退費手續;
4.5.如乙方認為甲方不符合重學或退費條件,不允許重學或退費的,將不允許重學或退費的說明書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或電話方式通知甲方。
五、協議的簽署、變更、違約責任
5.1.本協議通過網絡由甲方自行下載打印簽署,由甲方簽字確認生效(分校付款開通課程的必須各地分校負責人簽字,否則協議無效),甲方在申請二級建造師重學或退費服務時,必須以郵件或傳真形式提交4.2或4.3條款中對應的資料,并且電話確認,逾期未提交申請的或未最終電話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網校郵箱:kefu@xiongying.com,傳真:010-62192699
5.2.本協議在2016年5月30日前簽署并符合上述內容生效;
5.3.如甲方沒有滿足3.1或3.2重學或退費條款,則本協議失效;
5.4.雙方應遵守本協議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協議;
協議簽署立即生效,甲方申請重學時不得以非本人簽署或未了解協議內容為由提出違反協議規定的要求。如甲方提出此類要求,乙方有權終止服務。
5.5.如遇不可抗外力,導致雙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訴諸北京市仲裁機構。
甲 方: 網校用戶名: |
乙 方:北京雄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交費方式: |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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