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考試吧論壇 Exam8視線 考試商城 網絡課程 模擬考試 考友錄 實用文檔 求職招聘 論文下載 | ||
![]() |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訓 | 在職研 | 自學考試 | 成人高考 | 法律碩士 | MBA考試 MPA考試 | 中科院 |
|
![]() |
四六級 | 職稱英語 | 商務英語 | 公共英語 | 托福 | 托業 | 雅思 | 專四專八 | 口譯筆譯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語 | 成人英語三級 | 申碩英語 | 攻碩英語 | 職稱日語 | 日語學習 | 零起點法語 | 零起點德語 | 零起點韓語 |
|
![]() |
計算機等級考試 | 軟件水平考試 | 職稱計算機 | 微軟認證 | 思科認證 | Oracle認證 | Linux認證 華為認證 | Java認證 |
|
![]() |
公務員 | 報關員 | 銀行從業資格 | 證券從業資格 | 期貨從業資格 | 司法考試 | 法律顧問 | 導游資格 報檢員 | 教師資格 | 社會工作者 | 外銷員 | 國際商務師 | 跟單員 | 單證員 | 物流師 | 價格鑒證師 人力資源 | 管理咨詢師 | 秘書資格 | 心理咨詢師 | 出版專業資格 | 廣告師職業水平 | 駕駛員 網絡編輯 | 公共營養師 | 國際貨運代理人 | 保險從業資格 | 電子商務師 | 普通話 | 企業培訓師 營銷師 |
|
![]() |
衛生資格 | 執業醫師 | 執業藥師 | 執業護士 | |
![]()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證) | 經濟師 | 會計職稱 | 注冊會計師 | 審計師 | 注冊稅務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 高級會計師 | ACCA | 統計師 | 精算師 | 理財規劃師 | 國際內審師 |
|
![]() |
一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員 | 咨詢工程師 | 監理工程師 | 安全工程師 質量工程師 | 物業管理師 | 招標師 | 結構工程師 | 建筑師 | 房地產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巖土師 設備監理師 | 房地產經紀人 | 投資項目管理師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環境影響評價師 | 環保工程師 城市規劃師 | 公路監理師 | 公路造價師 | 安全評價師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測繪師 | 注冊計量師 化工工程師 |
|
![]() |
繽紛校園 | 實用文檔 | 英語學習 | 作文大全 | 求職招聘 | 論文下載 | 訪談 | 游戲 |
根據案例背景,回答 23~26 題。
光華建筑公司是甲省的一家建筑施工企業。2005年,公司參與了乙省的某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標。為了能夠在競爭中勝出,光華建筑公司提出了由自己墊付建設資金的優惠條件。經過多方努力,2005年5月12日,光華建筑公司收到了建設單位發來的中標通知書。為了集中精力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光華建筑公司經建設單位同意,將勞務作業分包給了北方建筑公司。分包合同的簽訂主要采用的是2003年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對于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條款未作修改。2005年12月1日,北方建筑公司要求光華建筑公司為北方建筑公司施工現場的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險,遭到了光華建筑公司的拒絕。其理由是《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第l54款規定:“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交付保險費用”,因此,不應該由光華建筑公司承擔。2006年2月3日,建設單位以光華建筑公司墊付建設資金違反了l996年6月4日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下發的《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也不予支付工程款。對于上述事件,請回答問題:
第 23 題 下面不屬于廣義的法律的是( )。
A.《建筑法》
B.《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C.《甲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D.《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正確答案】: D
第 24 題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38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險。”該條規定與《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不符,則就光華建筑公司是否應當為北方建筑公司支付意外傷害險事宜,你的看法是( )。
A.按照合同約定,由北方建筑公司自己支付
B.由光華建筑公司支付
C.由雙方協商解決
D.都不用支付,由員工自己支付
【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是廣義上的法律,其規定具有強制約束力,而《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不具有強制約束力。所以,既不可以協商解決,也不可以由員工自己支付。因此,選項B正確。
第 25 題 對于建設單位提出的確認合同無效的理由,你認為( )。
A.理由成立,合同無效
B.理由不成立,合同有效
C.理由不成立,合同效力待定
D.理由不成立,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竣工工程的質量是否合格
【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 根據《合同法》第52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才是無效的合同。而本案例中的規定并不屬于狹義上的法律,也不屬于行政法規。所以,屬于違法的合同,但是不屬于無效的合同。因此,選項B正確。
相關推薦:2009二級建造師考試經驗:四步走幫你通過考試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