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消防總隊
關于集中開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審批工作的通知
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29號令,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公安部《關于貫徹實施<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消[2014]122號)精神,青海省公安消防總隊將于2014年10月下旬組織開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審批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管理范圍
青海省范圍內從事建(構)筑物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生產企業授權的滅火器檢查、維修、更換滅火藥劑以及回收等活動,納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類消防技術服務資質管理;從事區域消防安全評估、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大型活動消防安全評估、特殊消防設計方案安全評估和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火災隱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詢活動,納入“消防安全評估”類消防技術服務資質管理。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的臨時資質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消防安全評估機構的臨時資質分為一級和二級;臨時資質有效期暫定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申報時間
2014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開展臨時資質申報的集中受理工作(工作日內8:30-12:00;14:30-17:30)。
三、受理地點
受理地點設在青海省消防總隊三樓防火部監督管理處。
四、申報材料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申請臨時資質,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等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從業人員名錄及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歷證明及其社會保險證明,勞動合同復印件;
(五)驗資證明,場所權屬證明復印件,主要儀器、設備、設施清單;
(六)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質量管理文件;
(七) 申請臨時一級資質的,還應提交申請之日前三年內承擔的消防技術服務項目目錄以及項目合同、相關記錄、報告等。申請臨時一級、二級資質的,還應提交其技術負責人的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復印件均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由申請人簽名確認并注明日期。申請時應提供原件以供核對。
五、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考試說明
根據公安部《關于貫徹實施<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號)精神,我省將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進行考試,從業人員分為兩部分,一是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二是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的一般操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只參加理論考試,一般操作人員考試參加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評。通過考試的人員可臨時認同具有相應級別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條件,其中從事特殊消防設計方案安全評估的人員應當有相應從業經歷。具體報名對象和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對象
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的一般操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三)考試內容
《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制定的相關復習題庫請登錄青海消防在線(網址:http://www.qh119.gov.cn)網站公告中下載。
(四)考試方式
考試“不分級別,不分課目”,統一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和案例分析題。
(五)報名時間
2014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
(六)報名方式
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作為申報主體,從業人員通過受聘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登錄青海消防在線網站公告中下載《青海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考試資格認定申報表》打印一式2份后,填寫相關內容并粘貼照片,將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掃描件、單位出具的證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時間的函或相關證明資料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報送至青海省公安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監督管理處。對報名單位人員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后,對審查通過的人員核發準考證,參加統考。
八、資格審查條件
(一)技術負責人資格審查條件
臨時資質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通過考試并具有消防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二)操作人員資格審查條件
操作人員應通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理論考試和消防職業技能實際操作考試。
(三)具有滅火器維修技能人員資格審查條件
滅火器維修技能人員所在企業應依法取得青海省滅火器維修企業監督檢查合格證。
(四)臨時一級資質機構從業經歷要求
申請臨時一級資質的,應當具有《規定》實施前(2014年5月1日前)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經歷3年以上,并具有相應的工作業績。其中,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或檢測活動都可視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業績。
(五)申請兩項臨時資質機構的申報條件
申請兩項臨時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分別滿足各自單項臨時資質所有條件。
(六)臨時資質的性質
臨時資質與相應正式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職業范圍、執業要求和法律責任等同,并依法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管理。具備臨時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暫不得申請設立分支機構。
(七)驗資證明的申報要求
驗資證明是指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八)社會保險證明的申報要求
社會保險證明是指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單位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由申請機構提供近一個月的“單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基本情況”及該月相應“單位職工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并由所在市(管委會)、縣(市、區)級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確認蓋章。個人繳納社保不予認可。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能提供社保證明材料的,應提供退休證明材料(如退休證、退出現役命令文件等)。部隊轉業、自主擇業人員,不能提供社保證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隊頒發的《轉業證》或退役命令復印件或由戶籍所在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屬軍轉干部自主擇業管理部門出具的自主擇業證明。
九、資格審查和公示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申報資料審查、從業人員考試完畢后,將對考試合格人員及取得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的單位在青海消防在線進行公示。
十、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總隊地址:青海省西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橋路19號
聯系人:鐵鴻麗 聯系電話:0971-8818078
1、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條件;
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申請表;
3、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人員考試資格申報表;
4、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條件審查申請表(模板);
5、工作經歷證明(模板);
6、從業人員名錄(模板);
7、技術服務項目目錄(模板);
8、主要儀器、設備、設施清單;
9、法人授權委托書(模板);
10、“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11、理論考試、實際操作考試題庫。
青海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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