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2月19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2月20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1、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情況進行報名。
2、我省報名時間為11月4日至12日17:00時。報名應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網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完成報名。(注:首次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考生須先進行網絡注冊。)
3 、報考人員在網上(應選擇陜西省)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照片上傳成功,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
類別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42. 消防 工程師 |
03. 考 全 科 |
01. 消防 工程師 |
1.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
2.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 |||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
02. 免一科 |
01.消防 工程師 |
2.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 |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是新設立的考試,考生須經省公安消防總隊資格審查后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4、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11月6日至12日9:00-17:00(星期六、星期日正常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工作由省公安消防總隊(資格審查地址:西安市丈八東路9號-電視塔西側800米西安工程技術學院;聯系電話:029-87901829)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報名材料如下:
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1份;
②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學歷(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1份;
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符合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生)。
5、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報名確認結束。
6、繳費確認截止日期為11月12日24:00時。
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人社廳1號辦公樓,聯系電話: 029-89538261、89538255。
四、 收費標準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的規定精神,結合我省的收費標準情況,暫按考試科目主觀題每科59元、客觀題每科55元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2、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請考生開考前務必注意:
①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②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客觀題科目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
3、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考前7日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完成報名繳費確認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取發票,開取發票截止時間為12月18日17:00時前。
七、教材
有關購買考試大綱事宜,可與中國消防協會發行部聯系,
電話:010-87792608.
附件:1.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3.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樣式)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11月2日
附件1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
(人社部發〔2012〕56號)
第十一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第十二條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2,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摘自《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人社部發〔2012〕56號)
第六條 符合《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附件2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專業 劃分 |
專業名稱(98版) |
舊專業名稱(98年前) |
工學類相關專業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 |
建筑學; |
建筑學;城市規劃;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安全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化工工藝; | |
管理學類相關專業 |
管理科學; |
管理科學;系統工程(部分); |
注:表中“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
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
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附件3
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樣式)
茲證明 同志在我單位(及其他單位)從事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年。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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