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吉林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工作通知》得知,吉林2016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如下:
(一)成績查詢及考后網上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2個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2個月,在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網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考后網上審核對預合格考生進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不限報考條件,考生無需準備考后網上審核材料,國家考試成績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后審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考后網上審核所需材料及證書領取相關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和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官方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
(二)網上資格審核有關規定
1、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網上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報考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后,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名或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即視為其同意報考并證明該考生相關信息真實準確,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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