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 2021 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 號)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 號)和《關于 2021 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7 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此項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于 11 月 6 日至 7 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1 月 6 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 月 7 日 上午 9: 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顯示的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4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 1,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7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5 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5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4 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3 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 1 年。
(二)免試科目條件。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顯示的級別為“免一科”)。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已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行業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其他事項。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時間除外)。新舊專業對照表見附件1。各地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2。
三、獲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符合免試科目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相關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外,其他所有相關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對“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直接進行網上公示。除個別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報考資格現場考后核查。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的報考人員,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考資格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過的,需再進行網上公示。
(四)網上報名時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進行選擇和撤回,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證書使用等各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資格證書(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
(一)報考人員于9月1日至10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注冊個人信息。
(二)注冊成功后,再次登錄報名系統,首次登錄的需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三)填寫學歷學位信息,供系統在線核驗(一般24小時內核驗完成)。在系統核驗后,填選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注:系統核驗無論通過與否均可繼續報名流程。
(四)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對于“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系統不提供選擇)。
1.“采用告知承諾制”報名的,需繼續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根據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一般為學歷學位系統核驗未通過和報考免試科目的人員需上傳(如果系統無提示的,此步驟忽略)。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4)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
注:報名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交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名表”可不打印,若有打印僅供留存,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名的,需繼續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根據系統提示,必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必須打印“報名表”。
(4)經系統管理人員查看上傳材料并作出相應設置后(一般24小時內),方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
(5)最后,還須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注:“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模版,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右上角,通過搜索詞條下載打印(考試名稱修改為本項考試)。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供考生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現場考后核查,請妥善保存(核查前需經單位審核蓋章)。
六、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一)對于無法在線核驗的學歷學位、報考免試部分科目的,以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在“報考信息確認”
前,根據系統提示,需上傳相對應的證書證明等材料。
(二)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件或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注冊或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三)由于在線核驗上傳的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以及系統管理人員查看上傳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并作出設置需要一定的時間,提醒相關報考人員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四)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交費前,可取消信息“確認”,進行自行修改。在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五)根據人社部辦公廳印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第十四條規定,
“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六)報名人員應認真核對報考信息。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工作年限)、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考區)、異地報考,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未交費或錯交費等,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成績和證書使用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七)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應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或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棄考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省部屬單位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
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0571-88395085。
七、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1日至5日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處理。特別注意:姓名和身份證號不得同時修改,“準考證”不要有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八、收費依據和標準
按照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70元,《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消防萬題庫下載丨微信搜"萬題庫消防工程師考試"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