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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 火源熱輻射強度詮釋
火源熱輻射強度詮釋:火災發生時,火源對周圍將產生熱輻射和熱對流。火源周圍的可燃物在熱輻射和熱對
流的作用下溫度會逐漸升高,當達到其點燃溫度時可能會發生燃燒,導致火災的蔓延
一般情況下.在火災通過輻射蔓延的設計中,當被引燃物是很薄很輕的窗簾、松散地堆放的報紙等非常容易被點燃的物品時,臨界輻射強度可取10kW/m2;當被引燃物是帶軟墊的家具等一般物品時,臨界輻射強度可取20kW/m2;對于5cm或更厚的木板等很難被引燃的物品,臨界輻射強度可取40kW/m2
一般假設點火源的輻射能量是在火源中心位置釋放出來的,熱輻射強度公式如下:
q〃=Q/12πR2
式中 q〃一熱輻射強度,即輻射熱流值(kW/m2);
Q一火源熱釋放速率(kw/m2);
R一火源中心至接受輻射面的水平距離(m)
對于面火源,其熱輻射強度公式如下:
q〃=ξδT4
式中q〃一熱輻射強度,即輻射熱流值(kw/m2);
ξ一輻射率;
δ一史蒂芬•波耳茲曼常數,為5.67×10—8kW/(m2•K4);
T一熱力學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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