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系統的安全設置
1.防火間距
全廠性火炬,應布置在工藝生產裝置、易燃和可燃液體與液化石油氣等可燃氣體的貯罐區、裝卸區,以及全廠性重要輔助生產設施及人員集中場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上風側。火炬與甲、乙、丙類工藝裝置,隔油池,天然氣等石油氣壓縮機房,液化石油氣等可燃氣體罐區和灌裝站、油品罐區、倉庫以及其他全廠性重要設施等的防火間距,應符合《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的要求。距火炬筒30m范圍內嚴禁可燃氣體放空。
2.火炬高度
火炬高度設計應充分考慮事故火炬出現最大排放量時熱輻射強度對人員和設備的影響。火炬的高度依據頂端火焰的輻射熱對地面上人員的熱影響,或大風時火焰長度及傾斜度對鄰近構筑物及生產裝置的熱影響確定,應使火焰的輻射熱不致影響人身及設備的安全。
3.排放能力
火矩的排放能力應根據正常運轉時、停車大檢修時、全停電或部分停電時、儀器設備故障或發生火災時等可能出現的排放量中最大可能的排出氣量為準。必須保證火矩燃燒嘴具有能處理其中最大的氣體排放量的能力。
4.保證排出氣體處理質量
火炬具有凈化、排放并使可燃性氣態物質燃燒而消除可燃性的作用。當火焰脫離火炬和熄滅時,會有大量的有毒和可燃氣體進入大氣,因此火炬的頂部應設常明燈或其他可靠的點火設施。火矩燃燒嘴是關系到排出氣體處理質量的重要部件,要求其噴出的氣流速度要適中,一般控制在音速的1
/5左右,即不能吹滅火焰,也不可將火焰吹飛。
5.設置自動控制系統
在中央控制室內應安裝具有氣體排放,輸送和燃燒等的參數控制儀表和信號顯示裝置。主要參數應以極限值信號裝置的調節儀表來控制,如送往火炬噴頭的可燃氣體和輔助燃氣的流量低于計算流量的信號,火炬噴頭火焰熄滅的信號,高限排放量的信號等。
6.設置安全裝置
為了防止排出的氣體帶液,可燃氣體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矩前,應設置分液器。為了防止火焰和空氣倒入火炬筒,在火炬筒上部應安裝防回火裝置。為及時發現空氣倒入火炬系統的情況,須設置火炬管內出現真空的信號裝置,并能隨即進行聯鎖,以改變吹洗可燃氣體和惰性氣體的供給量。為了防止氣體通過液封時產生水力沖擊或發生泄漏,應該在分離器、液封和冷凝液受槽上,安裝最高和最低液位的信號裝置。為更好地提高火矩裝置的耐爆性,還可在排放氣體的管道上安裝氣體的最低余壓和流速的自動調節系統。為保證氣體的無煙燃燒,應設有自動調節送至火矩噴頭的可燃氣體和蒸汽比例的調節器。當排放氣體中含有乙炔或存在爆炸分解危險時,在火炬筒的入口前,應設置拉西環填料的塔式阻火器。
消防萬題庫下載丨微信搜"萬題庫消防工程師考試"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