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報名條件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二條,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2,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條件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六條,符合《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名有關事項
1.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范圍:報考條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是指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2.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3.學歷、學位條件的具體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包括經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以及其他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4.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提交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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