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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消防工程師消防專業技術綜合知識考試:
考試科目為《消防專業技術綜合考試》;考試不分級別、不分課目,嚴格按照《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內容出題;題型為客觀題,分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1.《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占20分;
2.《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占70分;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占60分。
×臨時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如何認定?數量有什么要求?
認定主要有兩種方式,具體由各總隊確定:
一是實行條件審查,分別按照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歷等條件審查,通過審查的人員,臨時認同為具有相應級別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條件,其中從事特殊消防設計方案安全評估的人員應當有相應從業經歷。比如申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臨時二級資質,通過條件審查人員數量、或者通過條件審查人員與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數量之和應是6人以上,其中通過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查人員數量、或者通過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查人員與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數量之和至少是3人。
二是實行消防專業技術綜合考試,總隊負責組織命題、閱卷和確定合格分數線,考試不分級別、不分課目,試卷參照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命題,報考條件不低于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考試合格人員可臨時替代補充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比如申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臨時二級資質,通過考試合格人員數量、或者通過考試合格人員與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數量之和是6人以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