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北京2015年度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得知,2015年度北京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如下:
準考證打印時間
網上打印準考證。2015年12月15日至18日期間,成功報考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或人事考試頻道,完成網上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并頒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北京地區范圍有效。
(三)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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