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發布公告 |
|
|
制定和發布招考公告,是報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門關于考試錄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過公告告知社會的。 |
|
|
 |
|
|
1.招考公告的內容
公務員錄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招考范圍、招考對象和條件;
(2)錄用單位、職位與計劃(名額);
(3)考試錄用的方法和程序;
(4)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時應審查的證件;
(5)筆試的科目、時間和地點;
(6)面試辦法;
(7)筆試、面試成績公布辦法;
(8)錄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須向考生說明的事宜。
|
|
|
 |
|
|
2.招考公告的發布
公務員招考公告一般選擇知名度高、讀者面廣,具權威性和嚴肅性的報紙發布,并在相關網站發布相關信息,同時要考慮到地域性。例如,國務院各部門如面向全國招考公務員,則在《人民日報》上發布招考公告;如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面向全省(全自治區)招考公務員,則在省級報紙發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區首府駐地市內招考,則在駐地市報紙上發布招考公告。另外,考生還可以通過相關的專業性網站集中查詢,主要參考網站如下:
人事部(http://http://www.mop.gov.cn/)
人民網(http://www.people.com.cn/)
考試吧-公務員考試頻道(http://gwy.exam8.com/)
新華網(http://www.xinhuanet.com/)
中國網(http://www.china.com.cn/)
新浪網(http://www.sina.com.cn/)
招考公告具有法規性質,一經發布,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違背其內容行事,如有特殊情況需改變或調整其內容時,須由發布公告的部門于報名前在原發布公告報紙上聲明更正。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簡單、明了。有些問題如考試的一些具體要求,可制定《報名須知》在報名處張貼或印發,作為招考公告的輔助說明。主考部門應將刊登公告的報紙及底稿一并存檔、備查。 |
|
|
二、報考條件 |
|
|
報考是參加公務員競爭考試的入門階段,是能否參加競爭考試的通行證。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個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報考公務員的有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
|
|
 |
|
|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這一項要求公務員的報考者必須具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必須具有本國國籍。這里所說的“政治權利”,是個法律術語,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國家管理、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的公民不能報考公務員,因此,因違法犯罪而被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代表一個國家的形象,從事的是國家行為,是國家權力的具體執行者,因此非我國的公民,例如外國人、已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無國籍人,不能報考我國公務員。 |
|
|
 |
|
|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這一項規定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政治立場,而西方文官制度則標榜“政治中立”,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區別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征。我國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在政治上與黨保持一致,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公務員報考者也必須符合這一要求
中國共產黨是我國的執政黨,共產黨的領導是我國各項事業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證;社會主義是我國社會制度。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都在我國憲法中作了明確規定。
因此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是我國公民報考公務員最基本的政治要求。應當注意,要把反對黨的領導的人與批評、抨擊黨的某些組織及其領導人的錯誤言行的人嚴格區分開來;把反對社會主義制度的人與批評、抨擊現行體制中的某些弊端的人嚴格區分開來。在這方面,我們已有過深刻的歷史教訓。應當防止有人因報考人對黨組織和黨的干部提過意見,對我國政治、經濟體制的弊端進行過批評,就給報考人扣上政治上反對黨、反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帽子,剝奪其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資格和權利。 |
|
|
 |
|
|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這一項列舉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法紀觀念和道德品質。國家公務員掌握著人民賦予的權利,依法執行公務。他們的言行不僅關系到政府的形象,也關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權利。因此,報考公務員的人必須具有良好的法紀觀念和道德修養。考察報考人的品行方面的情況比較復雜,必要時還應由報考人原來所在單位和基層組織出具證明,提供必要的考察材料。
|
|
|
 |
|
|
4.報考省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市(地)級以下政府工作部門的文化程度由省級錄用主管機關規定
這一項規定照顧到兩方面因素:一是根據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現狀,報考中央和省級政府的要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二是考慮到我國地域間的文化差異,授權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保市(地)級以下政府部門錄用公務員所需文化程度。當然,不同的報考職位對學歷需求不同,考生應當根據職位要求來確定自己是否能夠報考。 |
|
|
 |
|
|
5.報考省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須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考慮到中央和省級政府工作部門擔負著宏觀管理職能,因而要求其工作人員具有基層工作經驗。這里所說的基層,一般是指各種類型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市(地)以下政府工作部門。但按國家有關規定,某些專業畢業生,如外語、計算機、財會和考古專業的畢業生,可以直接進入中央和省級政府機關工作。 |
|
|
 |
|
|
6.身體健康,年齡為三十五歲以下
這一項要求的是報考者的身體和年齡限制。其中,年齡限制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放寬。報考人的健康狀況,需要由醫院開具體檢證明。報考人的實際年齡,出示戶口登記簿加以證明。這都是正式考試前必須履行的手續。 |
|
|
 |
|
|
7.具有錄用主管機關批準的其他條件
這一項所規定的情況是指,在上述所列六項基本條件外,還根據擬任職位的要求,規定一些特殊資格條件。如某些經濟監督部門要求其錄用對象應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某公安部門要求其錄用對象的身高要達到一定高度等等。這些特殊資格條件,必須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才能有效。
《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規定了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在具體工作中,還有一些消極條件。凡具有這些否定性條件的人不能報考公務員。它們主要包括:
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曾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正在接受審查或受過處分未解除的;
參加與“四項基本原則”相悖的組織或活動,存在嚴重問題的。
我國公務員制度,對報考公務員的條件只作了原則性的規定。規定內容主要側重于報考者的基本政治素質,這當然與公務員作為國家權力執行者的具體身份和工作特征相聯系。在其他方面,有關機關在遵守基本規定的條件下,必要時也采取較靈活的方式,以便選出更加適合職位要求的合格公務員,當然,任何附加條件都不能違背憲法和基本法律中關于公民基本權利的要求,否則是違法行為。 |
|
|
三、報考時間 |
|
|
從2002年起,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招考工作的時間基本被被固定下來。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10月的中旬,考試時間則在每年11月的第三個星期五。
省(區、市)以下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尚未固定,但一般都集中在冬春兩季,而且絕大多數是春季。有些地區一年之內可能招考兩次以上,如上海市即是如此,兩次考試分別安排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北京是考試也是兩次,分別在六月和十二月舉行,前者面向社會在職人員,后者面向在校學生招考。各地考生應密切關注各類新聞媒體有關招錄公務員的信息,以免錯過報考時間。 |
|
|
四、報考程序 |
|
|
1.申請報名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組織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區報名,是整個公務員錄用考試實施流程的重要環節,也是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公開、平等原則的具體體現。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考于考試主管機關發布招考公告后進行。
正式報名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報名所需的各種表格和報考須知資料,認真填寫好報名表并了解報考須知,條件具備的地區,也可以通過網絡獲取相關信息并完報名工作。 |
|
|
 |
|
|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是以審查報名登記表和有關證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一種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審查的程序為:
(1)對報考職位的審查。應注意審查報名者報考的職位類別,本人所具備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其擬報職位的要求。(通過網上報名的,在筆試前只進行該審查,其余審查在面試中審查)
(2)對證件的審查,應注意對報名者所持證件的審查,著重審查戶口(查居住地、年齡)、工作證。對于各類人員的不同學歷要求,相應地審查其學歷證明及有關證件。
(3)報考者的體格外貌。一般來講,對報考國家公務員考生的體格外貌并無特殊要求。特種行業、特殊部門有特別要求的例外,但總體上不能違背國家憲法和法律,不能侵犯公民的正當權利。
(4)招考公告規定的其他內容。 |
|
|
 |
|
|
3.領取準考證
國家公務員考試主考機關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認定的報考者情況發放《準考證》,網上報名的可直接打印準考證。
傳統準考證由主考機關統一印制,貼上報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經主考機關蓋章塑封后生效。填寫準考證,必須認真仔細,考生姓名等項目必須與報名登記表完全一致。
《準考證》存根應按考場裝訂成冊,供監考人員在核對考試人員時使用。若報考人員遺失準考證,須由其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并攜帶有關證件,經報名點審核后由原發證單位補發。補發的準考證用原準考證號,但須注明“補發”字樣。
主考機關在編排準考證號時,應盡量將同一單位的報考人員安排在不同的考場并且考號不相鄰。準考證號一般采用8位數字,一二位數為考區代碼,三四位數為考點代碼,五六位數為考場編號,七八位數為考生代號。
《準考證》必須在考試前核發到報考人員手中。 |
|
|
 |
|
|
4.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報名辦法
2002年以前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報名辦法與各地大致相同,2002年以后采取網上報名的辦法。具體程序如下:
(1)招考職位查詢
考生可到國家人事部網、公務員考試網、新華網政府在線頻道、中華網教育頻道等進行查詢。
(2)報名方式
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可選擇各省會城市或直轄市參加考試。
①網上提交材料及查詢。網址:人事部網站www.mop.gov.cn報名政策、技術和考務方面的咨詢可查詢人事部網站;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人事部網站下載打印。
②報名確認與領取準考證主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到所選擇的考試地點進行確認,同時辦理有關手續。
③自助打印準考證副證。準考證副證由考生按規定時間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
④其他注意事項。筆試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主證、副證和身份證。
|
|
|
|
|
|
五、公務員招考錄用的錄用機構 |
|
|
國務院人事部門是國家公務員錄用的主管機關,負責全國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包括:擬定國家公務員錄用法規;制訂有關的具體政策;指導與監督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國務院各工作部門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和備案工作,某些考試工作可以委托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承擔。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人事部門是本行政轄區國家公務員錄用的主管機關,負責本行政轄區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管理工作。包括:根據國家的公務員錄用法規,制定本行政轄區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指導和監督市(地)級以下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省級政府各工作部門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和審批工作;規定市(地)以下國家行政機關錄用考試的組織辦法;承辦國務院人事部門委托的有關考試工作。
市(地)級以下政府人事部門按照省級政府人事部門的規定,負責本行政轄區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有關管理工作。
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按照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的要求,承擔本部門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
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服務機構受政府人事部門委托,承擔某些錄用考試具體操作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