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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經濟法基礎真題答案:多選題】2008年以來,甲公司與下列職工均已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再次續訂勞動合同時,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甲公司應與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 )
A.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能夠勝任的李某
B.因交通違章承擔行政責任的范某
C.患病休假,痊愈后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王某
D.同時與乙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經甲公司提出立即改正的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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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續訂。(1)選項A: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李某經培訓能夠勝任),用人單位可以不提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選項B: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非行政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提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選項C: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王某可以從事原工作),用人單位可以不提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選項D: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張某已經立即改正),用人單位可以不提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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