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看看哪些人群需要繼續教育?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中明確通知了參加繼續教育的對象: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會計人員包括從事下列具體會計工作的人員:
(一)出納;
(二)稽核;
(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
(四)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
(五)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
(六)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
(七)會計監督;
(八)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九)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二、在校大學生是否需要繼續教育?
按照上述規定:(一)在校大學生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需要進行繼續教育學習。在校大學生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需要進行繼續教育的學習。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可畢業后憑畢業證進行繼續教育抵免。
(二)在校大學生沒有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不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學習。
三、通過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是否可以抵扣繼續教育學分?
可以抵扣當年繼續教育學分。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
而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即可折算為90學分。也就是說,通過了初級會計考試,就可以抵扣當年的繼續教育學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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