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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9:法律關系的客體(★★)
類別 |
具體闡述 | ||
物 |
分類1 |
自然物 |
如土地、礦藏、水流、森林等 |
人造物 |
如建筑、機器、各種產品等 | ||
貨幣及 有價證券 |
—— | ||
分類2 |
有體物 |
可以是固定形態的,也可以是沒有固定形態的(如天然氣、電力等) | |
無體物 |
如權利、數據信息、網絡虛擬財產 | ||
人身、人格 |
(1)人的整體只能是法律關系的主體,不能作為法律關系的客體 (2)當人的頭發、血液、骨髓、精子和其他器官從身體中分離出去,成為與身體相分離的外部之物時,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視為法律上的“物”,成為法律關系的客體 | ||
精神產品 |
(1)也稱智力成果,如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等 (2)精神產品是一種精神形態的客體,是一種思想或者技術方案,不是物,但通常有物質載體(如書籍、圖冊、錄音、錄像等) | ||
行為 |
生產經營行為、經濟管理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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