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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4:仲裁程序(★★)
1.開庭
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
2.不公開
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3.裁決的作出
(1)仲裁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2)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4.仲裁中的和解與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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