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考場規則明確了!計算器能不能帶?考試途中遇到電力、網絡故障,損失的時間能不能補回?
初級會計考試新規則7月1日起實行
為加強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管理,進一步規范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行為,財政部對《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等文件內容進行了修訂,新規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會考〔2017〕4號)同時廢止。
解讀:
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預計在5月開考,屆時新修訂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已經實施,考生應服從監考人員的指揮,遵守考試紀律。
計算器不可攜帶入考位
新版考場規則:
第三條: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
解讀:以往年度的考試中,各別地區允許考生攜帶不含有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但按新的考場規則,中級和初級均不可攜帶計算器參加考試,同學們一定要重視!
考場統一提供演算紙筆
新版考場規則:
第六條: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紙筆。考試結束后,演算紙筆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解讀:
初級會計考試的計算量適中,如遇到需要計算的題目,考生可以在草稿紙上演算,也可以使用考試系統提供的計算器,建議大家在考前提前熟悉一下機考系統的操作,避免考試時因操作生疏耽誤時間。
遇突發狀況可申請補時
新版考場規則:
第十條:考試過程中,如機器設備、網絡、電力出現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協調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機。因機器設備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答題時間出現損失,考生可以當場向監考人員提出補時要求,由監考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考試結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當場提出的補時要求。
解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小時內能夠排除故障并繼續考試,應相應推遲考試結束時間完成本場考試。若考試無法在1小時內恢復進行且影響下一場考試開始,應向考生告知停考原因,安撫考生情緒;如尚有其他批次,應妥善安排受影響考生參加其他批次的考試;如無其他批次,應由部級另行安排其他考試時間。
開考30分鐘后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
新版考場規則:
第八條: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
解讀:
初級會計考試以無紙化的方式進行,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進入考場,建議考生提前熟悉考場周邊交通狀況,不要遲到。
暫離考場需監考人員陪同
新版考場規則:
第五條 :考生在完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考人員陪同,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出入考場。考生在考試中途暫離考場,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解讀:
一般情況下,《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建議考生在進入考場前提前上廁所,做好應試準備。
將高級會計納入規則管理范圍
新版考場規則:
第一條:為維護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考場秩序,按照會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第四條: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考生可以攜帶裝訂成冊的紙質參考資料。考試期間,不得相互傳遞借閱紙質參考資料,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解讀: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初、中、高級互相銜接、逐級提升的會計人才評價制度,且會計人員各級別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新發布的考場規則與會計人才評價制度更加適應,明確了高級會計考試為開卷考試,更便于財會人追求卓越!
港澳臺考生應考規則更明確
新版考場規則:
第二條: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下同)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解讀:
近些年,初級會計師證書的含金量日益增長,許多港澳臺考生也參與到考試中,新規定明確了港澳臺考生參加考試時所需的證件,使考試更加便利!
違紀人員處理辦法更完善
新版考場規則:
第十四條:考試期間違紀違規,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被記入會計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有關信息將向社會公告,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相關記錄也將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
解讀:
新規定中增加了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處理辦法,進一步維護了考試的公平正義,對考生來說有利無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