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初級會計考生反映,《經濟法基礎》科目中數字知識點又多又零碎,學習的時候很易混淆,還總有遺漏!為幫助大家拾遺補缺,全面掌握考試內容,下面小編帶來一份考生記憶時易遺漏的數字知識盤點,一起來看!
空頭支票:
單位或個人簽發空頭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
1.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
2.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發卡行服務費:
1.借記卡:不高于交易金額的0.35%(單筆交易收費金額不超過13元)。
2.貸記卡:不高于交易金額的0.45%(不實行單筆收費封頂控制)。
逃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1.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多次實施前述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2.有逃稅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5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3.扣繳義務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案件:
1.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100萬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占當年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的;
2.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
加班工資的支付標準: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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