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全國初級會計職稱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預計將于5月份舉行,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所屬美好明天VIP學院(以下簡稱乙方)開展針對此次考試的網絡輔導,并開設高端旗艦班,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輔導學習。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按乙方定價繳納高端旗艦班培訓費用;
2. 甲方根據乙方高端旗艦班課程上傳進度自主安排學習;
3. 甲方在考試后如需享受高端旗艦班的后續保障服務,則須按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基本信息;
4. 甲方須提供正確、真實的個人信息及考試成績,虛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視為放棄后續保障服務;
5. 甲方須在乙方規定期限內辦理乙方提供的重學服務,過期則視為自動放棄。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高端旗艦班培訓收費憑證(正式發票);
2. 乙方為甲方提供導學規劃、預科班、零基礎精講班、習題專練班、沖刺串講班、專題特訓班、真題技巧班、大數據模考班等班型學習;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需要辦理第二年免費重學手續時提供正確、真實的個人信息(姓名、美好明天用戶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準考證號碼、考試成績;
4. 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個人信息不得公開,只留乙方備案使用;
5. 乙方在地方考試成績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受理甲方第二年免費重學服務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辦理,過期視甲方自動放棄相關權利。
三、第二年免費重學條款
1.第二年免費重學:
如甲方系統完整地學習課程后,在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成績仍不合格,乙方按照協議給甲方辦理第二年免費重學。若選擇第二年免費重學,則開通對應套餐相應科目的全部課程。
2.不予第二年免費重學的情形
2.1 在乙方網站注冊、購買本課程時,未提供真實正確的個人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2.2 沒有參加考試的(包括成績0分的),或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紀律等不良行為的;
2.3 當年成績達到報考區域公布的合格分數線的(視為順利通過考試)
2.4 沒有在本協議書規定期間內申請辦理手續的;
2.5 沒有在本協議書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身份證、考試當年官方成績單的電子版或復印件,且沒有致電乙方進行電話確認的;
2.6 發生其他不利于考試的意外情況的。
(注明:甲方存在以上任一情形,則不能享受第二年免費重學服務。)
四、辦理重學程序
甲方于當地成績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美好明天APP內辦理重讀,具體流程:打開VIP課-VIP服務-重讀服務,自助申請重讀,當年官方考試分數線公布后進入人工審核流程,審核通過后自動為學員開通課程。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 合同變更、違約責任
1. 本協議采用電子協議形式,通過網絡簽署,憑甲方用戶填寫真實身份信息并提交后生效
2. 如遇不可抗外力,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在自愿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訴諸北京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
3. 雙方應遵守本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4. 如甲方學費款項未實際到賬、或中途發生款項退回情況,則該協議無效;
5. 本協議作為參加高端旗艦班的憑證,用戶必須認真閱讀上述內容并簽署。
本合同自簽署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考生所在地2019年全國初級會計職稱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第30個工作日之內辦理,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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