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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甲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2月銷售家電取得不含增值稅價款116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2.32萬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6%,甲廠當月銷售家電應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為( )萬元。
A.16.32
B.16
C.18.56
D.18.88
【答案】C
【解析】本題銷售的標的是“家電”,而非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其單獨記賬核算的包裝物押金在收取時不作銷售處理,不必并入銷售額中征稅,所以甲廠當月銷售家電應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116×16%=18.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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