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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第六章——契稅納稅人
【單選題】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契稅納稅人的是( )
A.受贈房屋權屬的個體工商戶
B.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企業
C.出租自有住房的個人
D.繼承父母車輛的子女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契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選項C住房所有權未發生變化,不需要繳納契稅。選項D車輛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
考察知識點:
一、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
1、納稅義務人:境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
2、征稅對象: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所有權)的行為。
二、稅率、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1、稅率:3%-5%幅度比例稅率
2、計稅依據:
(1)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成交價格;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價格差額;
(4)以劃撥方式取得: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三、稅收優惠與征收管理
1、稅收優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賴覚C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②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③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④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莘ǘɡ^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抟勒辗梢幎☉斢枰悦舛惖耐鈬v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僖蛲恋亍⒎课荼豢h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②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上述規定的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2、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權屬轉移合同,簽署or取得。
(2)納稅地點:屬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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