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中的中小微企業和企業所得稅中的小型微利企業定義是一樣的嗎?
答:不一樣,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規定,中小微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一)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
(二)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
(三)其他行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2.我是一家中小微企業去年購進了一棟辦公樓,請問購樓支出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
答:不可以,享受優惠的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3.現行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答: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2.5%。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5%。
4.我企業在外地設立了一家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如何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F行企業所得稅實行法人稅制,企業應以法人為主體,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應當先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再依據各指標的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萬題庫下載丨微信搜"萬題庫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相關推薦:
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大綱 | 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