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考 試 工 作 的 通 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關部門,各大專院校,中央駐黔單位: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設置
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為:經濟基礎、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游、建筑。
二、考試時間與科目
考試時間為2008年11月1日,具體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三、考場設置
全省設省直和九個地、州、市分考區,考場設在地、州、市所在地,請考生按照自己的條件,分別到各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六年。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體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三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
2、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3、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4、初中畢業生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且從事經濟工作滿十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二年,或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滿十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二年者。現在國家機關工作或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未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不要求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
(三)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級別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對待,符合上述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四)已離退休的人員,可按以上報名條件的規定,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五)實行資格考試辦法以前,已評聘擔任中、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如本人自愿,可以報名參加經濟專業相應的中級或初級資格考試。
(六)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
五、報名時間及方法
市、州、地考區報名時間和地點由各市、州、地人事局確定,并在報名前一周向社會公布。
省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請考生于
2008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
www.gzpta.gov.cn)進行網上報名,
由貴州省人事廳考試指導中心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考生于4月29日17:00前在網上進行交費確認。請考生于10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下午15:00上網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黔價費[2001]58號)文件規定,初級、中級報名費均按每人70元收取。
七、考試形式及試卷預訂單上報時間
本考試為閉卷、筆試。所有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各考區應在7月30日前完成考場編排工作,報名信息和試卷預訂單應在8月31日前上報省人事廳考試指導中心。
八、考前輔導及教材預訂
各級人事部門必須加強對考前輔導工作的組織管理,市、州、地考區的助考班由各地人事部門組織。
省直考區的考前輔導和考試用書的預訂由人才市場負責。
聯系電話:010-62199365
聯 系 人:李老師
按照人事部要求,各市、州、地人事局應加強對考試用書的宣傳和管理,認真做好人事部考試中心考試用書的預訂,不得向考生推薦非正規渠道發行的各類書籍及盜版資料。各地所需的各種用書數量,請于2008年5月10日前報省人事廳考試指導中心,對逾期上報者,將不能保證用書按時發放。
九、其它
各單位要做好宣傳工作,將考試的有關安排和要求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各市、州、地人事部門必須切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認真做好對監考老師的考前培訓工作,按照人事部《關于實施〈專業技術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25號)精神,嚴格考風考紀工作,加強監督,確保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