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區人事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關于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辦發〔2008〕4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者可按下列條件,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二)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2.取得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報名參加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時間及答題方式
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1日舉行,設初級、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詳見附件1),每個專業設“專業知識與實務”和“經濟基礎知識”兩個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11月1日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辦法
我省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應按《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流程》(附件2)規定的時間(7月16日至7月30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網址:www.apta.gov.cn),按照規定的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照片,并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咨詢電話:95588或0551-2622174)或中國建設銀行(咨詢電話:95533)的網上銀行支付考試費用。因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用而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考生報名時須保證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對于虛報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即予取消其考試資格或取消考試成績,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并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號)規定嚴肅處理;對由于個人填寫的報名信息有誤而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二)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按64元/科收取(含上繳國家部分)。
(三)準考證打印
考生須于10月25日至10月31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如遇疑難問題請電話咨詢省人事考試院或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詳見安徽人事考試網)。
四、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應攜帶黑色(藍色)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
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按省人事廳《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皖人發〔2002〕78號)執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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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及科目設置
2、200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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