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南通地區海安考點報名通知
根據省市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經研究,現將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南通地區海安考點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法》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考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方式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方式 |
初級會計電算化 (或者珠算五級) |
10月份 | 每場考試90分鐘 具體見準考證 |
機考(算盤) |
財經法規與 會計職業道德 |
11—12月份 | 每場考試90分鐘 具體見準考證 |
機考 |
會計基礎 | 11—12月份 | 每場考試90分鐘 具體見準考證 |
機考 |
2011年全省繼續實行無紙化考試(機考),考場安排由計算機程序自動進行確定,考生不能自由選擇。
三、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考生,自畢業之日(以畢業證書為準)起兩年內(含兩年),可以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四、考試題型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為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初級會計電算化》及珠算題型不變。
五、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兩個步驟: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于2011年6月1日至7月11日期間(7月11日17:30將關閉報名服務器),登錄南通財政公共信息網(http://ntcz.gov.cn),點擊移動圖標“201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進入“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計算機網絡考試”頁面,按照網上報考流程及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報名信息表,選擇海安縣審核點,牢記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打印考試報名信息表并簽字,以便到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確認。
(二)現場審核確認網絡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本人必須于2011年7月12日至7月22日攜帶下列資料到縣行政服務中心(長江中路86號)一樓辦理報名信息、培訓科目申請、教材證訂、繳納費用、采集照片等審核確認手續,逾期失效。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報考人員因輸入信息發生錯誤及確認手續不全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1、考試報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非海安縣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同時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學生證或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六、準考證打印
考生于9月20日起直接登錄南通財政公共信息網(http://ntcz.gov.cn),進入“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計算機網絡考試”專欄,自行打印《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準考證,10月15日起打印《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科目準考證,準考證不需蓋章。
七、注意事項
1、根據《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行屬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原則,如工作單位或戶籍不屬于海安縣行政區域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確認。
2、參加三門科目考試的人員,其三門科目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合格,才能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報考科目成績合格,才能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大綱見《南通財政公共信息網》會計法規欄目。
4、《初級會計電算化》委托海安中信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考前培訓,《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由財政局承擔考前培訓,考生自主選擇培訓和教材。
凡考試合格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領資格的人員,其辦證手續和領證時間由我局在海安縣財政局網站另行發布。報考及培訓費用、成績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海安縣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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