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東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查詢: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由廣東省財政廳在考試結束一個月以后統一公布。考生可撥打成績查詢專線(16826002或968696009)查詢考試成績,或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59.36.14.50/gd-eams/netservice/)進行查詢。若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僅限于紙質考試考生,無紙化考試由電腦自動評卷不接受成績復查),可自成績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到東莞市會計學會申請成績復查。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的領。
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原件到市會計學會領取成績合格證明。如委托他人領取的,代領人需提供代領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領取。
三.東莞換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流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合格者申請換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必須先行在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59.36.14.50/gd-eams/netservice/)按要求填報申請資料,打印申請受理表,并攜帶受理表上列出的資料到指定的受理部門現場提交資料換領。
受理部門為各鎮街財政分局或市會計學會。其中:1.有工作單位的申請者,須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財政部門申請;2.無工作單位的申請者,須到戶口所在地(本市戶籍)或簽發《居住證》(非本市戶籍)的公安部門所在地的財政分局申請。在校學生到學校所在地的財政分局申請;3.屬市直單位和省駐莞單位的,到市會計學會申請。
四.東莞市換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持有效的成績合格證明。《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成績合格證明自頒發日起2年內有效,《初級會計電算化》暫沒有有效期規定。
(2)成績合格證明必須是在廣東省內取得(深圳市除外),同時必須是廣東省統一印發的證明版本,才能在東莞市換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東莞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資料的變更:
辦理對象: 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以及下列內容發生變更的,應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1)持證人員相關基礎信息和注冊、變更、調轉登記情況;(2)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3)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4)持證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情況;(5)持證人員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
辦理流程:持證人員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59.36.14.50/gd-eams/netservice/)選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資料變更業務,按要求填報信息后打印受理表,帶同有關資料到當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登記的鎮街財政分局辦理。
六.東莞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手續的辦理:
辦理對象: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30日內,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辦理調入手續。
辦理流程:持證人員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59.36.14.50/gd-eams/netservice/),選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出(或調入)業務,按要求填報信息后打印受理表,帶同有關證明材料到相關鎮街財政分局辦理調出(或調入)手續。(具體辦理流程可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59.36.14.50/gd-eams/netservice/)查詢辦事指南)。
七.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補發流程:
辦理人需在《東莞日報》上刊登遺失聲明后,帶同登報報紙、書面補辦申請,向所屬鎮街財政分局或市會計學會(市直單位)申請補辦。
八.東莞市換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的注意事項:
換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會計人員需要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59.36.14.50/gd-eams/netservice/)進行注冊登記。日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資料變更、調轉申請、繼續教育登記等都是通過該注冊帳號進行,請各會計人員牢記密碼。
此外,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從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當年開始考核。會計人員領證后要注意按時完成繼續教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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