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工作流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全區無紙化考試考務工作,明確相關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根據《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1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條 無紙化考試在全區范圍內同一時間舉行。每次考試截止時間各考區可以不同,但最長不得超過10日。由于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造成某一考區需要推遲開考時間、延長結束時間或取消該考區考試的,必須報請自治區財政廳同意。
第三條 考區、考點、考場設置要求:
(一)根據全區報考人數及分布情況,在全區14個市和區直設考區,考區下設考點,每一考點內可設若干考場。考點內的考場應當相對集中,考試用的服務器要嚴格按照要求配置,考試用的計算機(以下簡稱考試機)數量和硬件配置應符合無紙化考試要求。
為保證考試的正常進行,所有考區應預留10%左右備用考試機以備應急。各地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規定合理確定預留比例。編排考場座位時不包括備用考試機。
(二)每個考點應設置考務辦公室,作為考試期間處理考試事務的場所。
(三)考場應安全、安靜、光線充足并配有電源穩壓器、不間斷電源、空調機、去濕機等,以保證電腦正常運行。考場內除考試必備物品外,不得有任何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或字跡。
第四條 各考區要嚴格按照規定配備考試考務工作人員,明確崗位責任。
(一)每個考區設主考1人、副主考2-3人,由考區主要負責人和考區考試管理機構負責人分別擔任。考區主考負責考區各考點、考場的考試考務組織工作。
(二)主考、副主考職責:
1、負責考區的考試考務組織工作;
2、組織實施考場的布置和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3、監督考試紀律執行情況,處理本考區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
(三)各考區應當按照保密制度有關規定設置2名以上保密員,負責本考區考試的試題、題庫、試卷及考生成績傳輸、保管交接的安全保密工作。
(四)根據考場考試機數量,一般每考場配備2-5名監考人員,監考人員數量要能滿足監考需要,考點負責人不得兼任監考人員。
(五)各考點還需配備考場外流動監考人員若干名,負責考試期間考場監考人員移交的需要在考場外處理的事項。
(六)各考點要根據需要配備保衛、醫務等服務人員,維護考試秩序及為考生服務等。
(七)考務工作的全部過程要實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不得擔任所在考區、考點的負責人或同一考點的其他工作人員;與考生在同一單位或有隸屬關系的,不能擔任同一考點的監考人員。
(八)考試期間,自治區財政廳和各考區考點要配備值班人員,設立值班電話,以便處理突發緊急情況。自治區財政廳應當委派巡視人員到各考區巡查,協同考區負責人處理考試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九)除自治區財政廳巡視人員、考區負責人、考點負責人、監考人員、考場系統管理員及該考場的考生,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進入考場,任何人不得在考場內采訪、拍照、攝影以及其他從事與考試無關的事項。
第五條 開考前,各考點負責人、考務工作人員及考場系統管理員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考試開始前應張貼考點標志、考場分布圖、考試有關規則及考試時間表。在考場附近明顯處張貼考場號及考場座次表。
(二)與本地供電部門聯系,確保考試當天考點的電力供應,并制訂緊急應對措施。
(三)考點服務器和考生考試機的硬件、系統軟件及網絡環境應嚴格按照自治區財政廳規定的標準配置。
(四)考試期間考場內服務器及所有考試機禁止連接互聯網。
(五)考點服務器必須配備UPS,防止突然斷電,致使數據丟失。
(六)考點服務器與考生考試用機組成局域網且保證網絡暢通。考生數量在100人以上的考點,使用較好的交換機(如1000M交換機),避免考生同時答題時產生網絡阻塞情況。
(七)考點服務器與考試機的日期與時間在考試前要統一調整一致。
(八)考前必須對考點服務器及考試機進行檢查。考點服務器要求安裝Windows Server2003或Windows Server2008操作系統,4G內存,使用雙硬盤同步寫數據,出現意外情況可使用備份硬盤;考試機要求安裝Windows XP操作系統,512M以上內存,IE6瀏覽器;清除與考試無關的應用程序(如殺毒軟件等);屏蔽掉USB口及軟驅,屏蔽與答題無關的鍵盤按鍵及按鈕,禁止考生安裝使用U盤或軟盤,以免外帶病毒,影響整個考點的考試。
(九)正確安裝考試軟件,即:登入后臺管理界面,將“考生考試登錄”的快捷方式發送到每臺考生機器的桌面。考試入場時,考生要經過身份證核實后方能入場。考試時,考生直接雙擊桌面的快捷方式,正確輸入姓名、準考證號后即可開始考試。考試軟件的安裝由軟件提供商全程指導。
(十)考試前一天,自治區財政廳通過安全路徑把試題傳給各考區,各考區保密員接收試題后,應分考點、考場、場次刻錄成光盤等形式并進行密封處理,妥善保管。
(十一)每場考試開始前30分鐘由各考區保密員送到各考點辦公室,分發給監考人員帶入相應考場。考試開始前15分鐘監考人員當眾拆封并監督系統管理員把試題導入考試系統。
試題下發到各考區后的保管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考試試卷運送、交接、保管實施辦法》(桂財會[2010]27號)規定的辦法執行。
第五條 各考區要加強對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嚴肅考場紀律。監考人員應遵守《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監考規則》的規定。
第六條 考試結束后的工作:
(一)每場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會同考點系統管理員,在考試結束后10分鐘內及時導出該場考試數據交考務辦公室由保密員按保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
(二)每場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填寫《考場情況報告單》(見附表1),交回考點考務辦公室,考區根據各考點上報的《考場情況報告單》形成《考區情況報告單》(見附表2),于每天考試結束后30分鐘內傳真到自治區財政廳。
(三)每天考試結束后,各考區要分考點、考場和場次將考生考試成績數據按安全保密要求上傳至自治區財政廳指定地址。
(四)每期考試結束之后,各考區要分考試日期及考點、考場、場次匯總該期所有考生考試成績數據通過安全保密路徑上傳到自治區財政廳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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