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問:“現從事會計工作崗位”中,與我現在崗位不符,如何填寫?
答:若從事會計類工作,但“現從事會計工作崗位”中沒有的崗位,填寫“其他”;若未從事會計類工作,填寫“無”。
10、問:何種類型獎勵進行信息采集?
答:“獎勵”記錄原則上是地市級以上獎勵記入信息采集系統。具體是指獲得重慶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含區縣財政部門會計類)及以上的獎勵;市級黨政機關部門、直屬機構及以上的獎勵。
11、問: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表無法打印,怎么處理?
答:請在信息采集登錄界面中下載“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操作流程”,按照操作流程設置系統環境即可打印。若無法打印照片的,請確認照片文件名不包括中文字符,即可打印。
12、問:輸入信息并點擊“確認”提交后,還需對信息重新進行修改,如何退回?
答:點擊“確認”后,只要在未初審前,會計人員可重新登陸,點擊“取消確認”自行退回,再點擊“修改”對信息進行再次修改。
13、問:初審通過后,還需對信息重新進行修改,如何退回?
答:凡已經“初審通過”,但未經過復核的,初審機關可以點擊“取消初審”自行退回后,再點擊“修改”對信息進行修改。
14、問:信息采集在網上填報后,到哪里去審核?
答:請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管理機關(即“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表”上“發證機關”欄目下的“從業資格管理機關”)現場審核信息采集資料。特別注意,如果屬于市財政局管理,請到“市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單位集中現場審核。
15、問:信息采集期間,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了,如何辦理?
答:請先自行在網上完成個人信息采集錄入,現場審核時,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補辦申請,說明原因(補辦申請上須加蓋單位公章,無單位的,加蓋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的公章),并辦理補辦手續。補辦申請一式兩份,以后憑受理后的申請和本人身份證領取新證。審核部門在審材料時要注意看是否完成繼續教育。
16、問:幾年未參加繼續教育的,是否需要進行信息采集?
答:需要進行信息采集。但是需注意:(1)三年內(包括三年)未參加繼續教育的,須在換新證之前,按屬地原則到證書所屬地管理機關授權的繼續教育培訓中心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并辦理繼續教育登記。補學完后方可領取新證。
(2)三年以上未參加繼續教育的,須參加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視同為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并到證書所屬地管理機關辦理繼續教育登記。考試合格并辦理繼續教育登記后方可領取新證。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