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行政、企事業單位、各社會經濟組織: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素質、業務水平,確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序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及《安徽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并結合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安徽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換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11年6月7日開始對全市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分期分批開展繼續教育培訓,同步做好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對象為會計從業資格信息檔案在我市會計股的所有持證人員,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從事會計工作的以及不在會計崗位但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培訓內容:按照省財政廳、滁州市財政局會計局繼教培訓要求,我市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統一培訓《三稅》(既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及行政事業單位會計。
三、培訓方式:今年我市繼續教育培訓將采取集中面授和網上教育兩種方式,會計人員根據自身的實際,可以自主選擇一種教育方式。
(由培訓單位免費提供培訓學習網站,具體網址:明光會計網www.ahkc99.com/mg)。
四、培訓時間:6月7日至6月12日為報名通知時間,從6月13日開始安排繼續教育培訓、同步進行新版會計證書換發工作。
五、培訓地點:池河大道,明光酒廠大門對面三中心院內。
六、收費標準:繼教培訓費用按照明光市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本期學習集中面授每人80元,網絡教育每人80元,對下崗失業和享受社會低保的持證會計人員,減半收取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中面授培訓費及網絡教育費用。
七、繼教工作培訓要求: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是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會計人員所在的單位應給予積極支持,督促參加繼教培訓,不斷優化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努力提高崗位勝任能力,會計人員也要珍惜學習機會,按時參加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請及時通知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確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順利完成。
明光市財政局
20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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