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測試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管辦發〔2015〕8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在京中央企業:
2014年,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4〕13號)和《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會便〔2014〕19號),明確正式啟用新版考試大綱和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為了順利啟用新題庫,確保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平穩進行,我局決定2015年上半年組織一次測試考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本次測試人員規模控制在450人以內。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測試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測試考試有關安排
定于6月13日在北京交通大學舉行考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采取無紙化方式,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采用計算機三科聯考180分鐘,每科60分鐘,中間不休息,連續完成考試。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綜合體、計算題、實務操作題等。
各科滿分均為100分,60分合格。考試完成后即刻顯示成績。參加測試考試人員三科成績同時達到合格標準視為考試通過,可以申領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測試考試成績當次有效。
三、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免交考試費。
網上報名需進入“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http://www.ggj.gov.cn/kjw),點擊“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專欄,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及要求填寫、打印報名表(加貼近期1寸免冠照片),加蓋本單位人事部門章和一級主管部門備案章。網上報名時間從5月4日8:30開始至5月8日15:00結束(報名人數達到控制人數時將關閉報名系統)。
網上報名后,請于5月11日至15日間(8:30至11:30,13:30至16:30)攜帶以下資料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現場憑身份證采集照片)及復印件。
2.考試報名表。
現場確認地點:北京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貴賓樓一層101室。聯系電話:88393050,68316611轉1830。
四、打印準考證及成績單
請參加測試考生于6月1日起登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打印準考證,于6月15日至6月26日登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打印成績單。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部門、各單位及時將本通知傳達到所屬在京單位,組織申請參加測試考試的人員報名。
(二)因特殊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現場確認地點報名。
(三)我局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強制銷售相關考試用書。考生可根據需要自愿選擇購買輔導教材。
國管局辦公室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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