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財會〔2013〕5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轉發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粵財會〔2013〕57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15年第3期江門市新會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及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政策
(一)考試大綱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為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財辦會〔2014〕13號)?荚噷⒉捎秘斦拷y一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
(二)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三科。考生應當在報考時一次性填報全部考試科目。
(三)考試模式及時長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考試模式。每科考試時長均為60分鐘,三科連考合計180分鐘,中途不設置休息時間。
(四)考試科目題型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2.《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3.《會計電算化》:由理論題和實務題兩部分組成,先做理論題再做實務題,兩部分得分合計為最后成績。理論題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題是財務軟件實務操作。
(五)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10〕131號文的規定,考試費每科65元,三科合計195元。
(六)成績合格標準
每門科目總分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同一考生所有報考科目的考試成績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視為通過考試。單科考試成績不滾動計算,不作為歷史成績。
二、報考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4.報考按屬地管理原則(即: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簽發地的財政局報名);
5.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6.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報名流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網址:“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或“新會財政會計信息網”(www.xhczkj.com)---“會計服務”---“會計從業考試”---“個人網上報名”
考試報名流程如下:
(一)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資料
時間:2015年9月14日---9月20日
考生必須提交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并上傳證件相片(證件相片背景底色不限。支持jpg;jpeg等格式圖片,不超過30K,圖片像素為114*156),考生真實姓名、身份證件號、本區就職工作單位(或本區在讀學校)等重要信息必須認真核對,確保正確無誤,并下載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繳費審核確認
時間: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
地點:新會區朱紫路六號四樓新會會計學會
電話:0750-6665675 / 6626055 / 6626517/6626137/6626007
現場繳費審核時需攜如下資料:
1、網上報名表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非新會區戶籍的暫住人員,需攜帶新會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非新會區戶籍/暫住證而在新會區就業者,需要攜帶新會區屬地工作單位證明(必須蓋公章)或新會區屬地學校在讀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銀行卡刷卡繳費(每科65元,三科合計195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
時間:2015年11月14或15日
各考生具體的考試時間由區財政局隨機編排,不能更改。因考生個人問題造成缺考,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六、參加考試
考場:新會高級技工學校
考場地址:江門市新會區圭峰路106號
考生必須提前30分鐘進入考室,并需攜帶以下證件參加考試:
(一)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如遇身份證件失效或遺失的情況,請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件,其他類型的身份證件或證明一律無效,不能參加考試;
(二)準考證。
交卷確認成績
考試結束交卷時電腦當即顯示考試成績,三科合格的考生必須與監考人員雙方簽名確認成績后方可離場,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七、公布考試結果
考試全部結束后三十天內將在“新會財政會計信息網”(www.xhczkj.com)公布考試結果。
八、注意事項
考生應當確保網上填寫的姓名、身份證件號、工作單位(或在讀學校)及上傳相片內容與實際情況相符且真實有效,所提供證件證明材料屬實,否則按以下情況處理:
(一)考生準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件號、工作單位(或在讀學校)、相片這幾項內容與所攜帶證件內容不相符的,不予進場參加考試,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二)公布考試通過的考生到現場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時,所提供證件或證明(身份證件、工作證明或學生證)與報名填寫資料不符的,當次考試成績作廢,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九、聯系方式
(一)辦公地址:新會區財政局會計股(新會區朱紫路六號三樓)
(二)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早上8:30-12:00 下午2:30-5:30
(三)咨詢電話:(0750)6626081 / 6626137 / 6626055 / 6626517/ 66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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