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6年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實施辦法》(青財會〔2014〕29號)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16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中存在作弊行為的,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實行三科連考,每科考試時間為1小時。考試題型為單選、多選、判斷、計算、綜合等。所有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性通過三科考試方為合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合格標準,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時間安排
青島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每季度組織1次。原則上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20日至30日報名,第二個月的10日至20日打印準考證,第三個月為考試時間。遇節假日時間適當調整。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2016年度考試安排如下:
季度 |
報名時間 |
打印準考證時間 |
考試時間 |
第一季度 |
1月20日-30日 |
2月15日-25日 |
3月份 |
第二季度 |
4月20日-30日 |
5月10日-20日 |
6月份 |
第三季度 |
7月20日-30日 |
8月10日-20日 |
9月份 |
第四季度 |
10月20日-30日 |
11月10日-20日 |
12月份 |
四、報名方式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采取全市統一網絡報名的方式,具體流程如下:
(一)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青島市會計信息網”,點擊“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欄目下的 “網上報名”模塊進入報名系統。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考試須知和注意事項,如實填寫報名信息。
(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需進行網上繳費。考生繳費后,考試費不以任何理由退還。
(三)考生繳費成功后,報名完成(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如已報名,責任自負)。報名完成后考生應重新登陸報名系統,確認考試報名是否成功、報考信息是否準確。
1.考生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可在報名期間自行修改;
2.考生若打印準考證后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青島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青島市市北區登州路23號)修改(逾期未修改的責任自負);
3.準考證打印截止后,考生的任何信息將無法修改。
(四)需要開具票據的考生,應于每季度第二個月10個工作日內到青島市財政局會計處領取,地址:青島市寧夏路208號903室。
五、準考證打印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青島市會計信息網”打印準考證,以確認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
六、成績打印
(一)考試結束后,現場打印考試成績單,由考生簽字確認,考試部門留存備查。
(二)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左右在“青島市會計信息網”打印上一季度考試成績單,并根據《青島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規定,持有關辦證材料到青島市所在區、市財政部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提供成績打印。
七、收費標準
按照山東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批復》(魯價費發[2006]126號)規定,考試費為每科60元,3科共計180元。
八、參考教材
按照財政部新的考試大綱要求,會計電算化考試繼續使用國家統一的操作軟件,考生可登陸“樂會網”學習。2016年青島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輔導教材,可參考使用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編寫、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
九、其他事項
(一)按照《青島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考試通過人員應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青島市會計信息網”下載并填寫打印《青島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持本人有效證件原件、《信息表》及相關材料,在有效期內,到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逾期不辦者,考試成績作廢。
(二)持有外省、市身份證報名的考生,必須是在青島市境內工作(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居住(具有居住證)、或學習(具有學生證、學校開具的在校證明或考試當年畢業證原件)的人員。
(三)2016年考試替考等作弊行為,將按照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對考試替考等舞弊行為進行處罰。
(四)各區、市財政局要做好政策解答、辦證等相關工作。
(五)青島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服務咨詢電話:
青島市財政局 |
80915075 |
青島市財政局 |
80915076 |
市南區財政局 |
88729515 |
市北區財政局 |
81632209 |
李滄區財政局 |
66088331 |
城陽區財政局 |
87866153 |
嶗山區財政局 |
80996811 |
黃島區財政局(東區,原開發區財政局) |
86893573 |
保稅區財政局 |
86767231 |
膠州市財政局 |
82206381 |
即墨市財政局 |
88551670 |
平度市財政局 |
87362254 |
黃島區財政局(西區,原膠南市財政局) |
85166700 |
萊西市財政局 |
88483300 |
高新區財政局 |
58882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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