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攀枝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
根據《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等文件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每年須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現將全市2017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我市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培訓形式:會計人員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參加相應形式的繼續教育:網絡繼續教育、面授繼續教育。
三、培訓內容:
(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主要學習政府會計準則
政府會計準則;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或事業及行業等單位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及會計法律法規;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二)企業及其他會計人員:學習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是新修訂和出臺的準則及解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小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及XBRL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等相關知識;管理會計相關知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及會計法律法規;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四、培訓時間:2017年12月29日前。
五、培訓收費:培訓費80元/人。
六、報名時間:2017年9月4日-22日(過時不予補報)
七、報名及繳費方式
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址:http://bm.pzhcz.gov.cn。具體操作可登錄攀枝花市財政局網站“會計服務”-“繼續教育”專欄查看《攀枝花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上報名系統操作指南》。報名時,請仔細認真填錄姓名、會計證號等信息。否則,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問題自行負責。
八、學分制管理
(一)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規定》,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
(二)市、縣財政部門按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要求,核定會計人員學分。
九、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會計人員完成24個培訓學時且考核后,可于12月25日后在《攀枝花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上報名系統》中查詢考核結果。考核合格者即完成2017年繼續教育,無需進行繼續教育申請,市財政局將為其直接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考核不合格者需進行補考,補考時間在“攀枝花財政網”上另行通知。
十、開具票據
參加網上培訓和市級集中培訓的會計人員,如需繳費憑據,請于11月30日前到市財政局303室索票,過時不補;參加縣區集中培訓的會計人員,在所管轄縣(區)財政局開具票據。
咨詢電話:市財政局(3333671);東區財政局(2222240);西區財政局(5555200);仁和區財政局(2912320);鹽邊縣財政局(8653285)、米易縣財政局(8173102)。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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