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會計要素與會計等式
一、會計要素的確認
會計要素,是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特征對會計核算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會計要素是設定會計報表結構和內容的基礎,也是進行會計確認和計量的依據。
我國企業的會計要素按照性質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這六大會計要素可以劃分為反映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和反映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兩大類。反映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因為它們反映企業資金價值運動的靜止關系,所以又稱為靜態的會計要素(資產負債表要素);反映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包括收入、費用和利潤,因為這三個要素反映企業資金運動的動態價值關系,所以又稱為動態會計要素(利潤表要素)。會計要素的界定和分類可以使財務會計系統更加科學嚴密,并可為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
(一)反映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
財務狀況是指企業一定日期的資產及權益情況,是資金運動相對靜止狀態時的表現。反映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三項。
1.資產。資產是指由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根據資產的定義,資產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資產預期能夠直接或間接地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這是指資產具有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例如,企業通過收回應收賬款、出售庫存商品等直接獲得經濟利益,企業也可通過對外投資以獲得股利或參與分配利潤的方式間接獲得經濟利益。按照這一特征,那些已經沒有經濟價值、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項目,就不能繼續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例1—1】甲設備是某企業2005年購入的,由于技術更新2008年購入了作為甲設備替換使用的乙設備。乙設備購入后,甲設備不再使用,同時由于沒有活躍的市場而無法出售。則在2008年末的資產負債表中,由于甲設備不能再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因此不再作為資產反映。
(2)資產是為企業所擁有的,或者即使不為企業所擁有,也是企業所控制的。一項資源要作為企業資產予以確認,企業應該擁有此項資源的所有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或處置資產。但對一些特殊方式形成的資產,企業雖然對其不擁有所有權,卻能夠實際控制的,比如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也應當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例1—2】某企業2008年同時租入甲、乙兩臺設備,其中甲設備是以融資租賃的方式租入的,租期為5年,乙設備是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租期為8年。在2008年末的資產負債表中乙設備由于既沒有所有權,也沒有控制權因此不能作為固定資產反映,只做備查登記;而甲設備雖然沒有所有權,但是企業能夠控制甲設備產生的經濟利益,因此可以將甲設備作為資產在2008年末的資產負債表中予以反映。
(3)資產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也就是說,資產是過去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所產生的結果,資產必須是現實的資產,而不能是預期的資產。未來交易或事項不能作為資產確認。如企業簽訂的購貨合同,由于購買交易尚未發生,因此不能將其確認為一項資產。
【例1—3】某企業計劃在2009年購入一批存貨,并已經與供貨方于2008年l2月.簽訂了購買合同,合同約定供貨方應于2009年1月份提供商品。則企業在2008年年末資產負債表中不能將這批存貨作為資產反映,因為其尚未取得。
符合上述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第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第二,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資產按其流動性不同,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出售或者耗用;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的資產,以及自資產負債袁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主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開發支出等。
2.負債。負債又稱債權****益,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其中,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可能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根據負債的定義,負債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負債通常是在未來某一時日通過交付資產(包括現金和其他資產)或提供勞務來清償。有時,企業可以通過承諾新的負債或轉化為所有者權益來了結一項現有的負債,但最終一般都會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
(2)負債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對于企業正在籌劃的未來交易或事項,如企業的業務計劃等,并不構成企業的負債。
符合上述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第一,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第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按照償還期長短,可以將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負債,包括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負債、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等。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3.所有者權益。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亦稱股東權益。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其中,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企業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由于都屬于企業凈收益的積累,所以合稱為留存收益。
所有者權益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除非發生減資、清算或分配現金股利,企業不需要償還所有者權益;第二,企業清算時,只有在清償所有的債務后,所有者權益才返還給所有者;第三,所有者一般可以憑借所有者權益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和參與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