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上海會計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通知
一、2011年5月6日上午10:00起考生可在本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地址:(http://202.109.110.68/ksbm/usercxzkz.jsp)。
二、近接部分考生舉報投訴,反映他們不斷接到騷擾短信,謊稱可通過不正當手段協助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此我們提醒廣大考生,詐騙分子抓住考生急于取得考試合格證書的心態,承諾所謂的“優惠”和“保證”,目的都是詐取錢財,敬請廣大考生不要上當受騙。
三、為嚴歷打擊高科技作弊,為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本市各相關部門將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請廣大考生切勿鋌而走險。
四、2011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部長令第12號),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請廣大考生務必遵紀守法,誠信赴考。
五、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相關通知,2011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進行了部分調整,敬請廣大考生注意:
(一)考生在答題前,首先,務必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姓名、座次號和準考證號等信息,并用2B鉛筆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相應的信息點,同時必須在試題本上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否則無法取得考試成績;其次,務必將試題本首頁左上角“試卷類型”下粘貼的條形碼揭下,粘貼在答題卡的“條形碼粘貼區”內,否則無法取得考試成績。
(二)考生在答客觀試題時,使用2B鉛筆對準題號填涂信息點,修改時務必用橡皮擦干凈;在答主觀試題時,使用0.5 ~ 0.7毫米的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要求字體工整、筆跡清楚,并注意嚴格按照題號順序在明確標出的各題目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書寫的答案無效,在草稿紙、試題本上答題無效。
考生應注意保持答題卡卡面清潔,禁止折疊,禁止在答題卡上做其他任何標記,不得使用涂改液、膠帶紙和修正帶。
(三)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誠信考試。對考試作弊的考生,經查實后,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部長令第12號)進行處理,予以曝光,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學校,記入考生信息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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