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財政局
關于發放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證書及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2011年度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已順利結束,按照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要求,考試人員應于成績公布后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根據《河北省財政廳關于發放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冀財會[2011]32號的文件精神,河北省定于下半年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后統一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的證書待下半年全省統一換發證書時一并發放。
證書發放前,考試合格人員需使用證書時,可由考試報名點所屬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出具考試合格證明(從管理系統中打印并加蓋公章)。
二、秦皇島市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結束。為進一步加強會計人員信息化管理,動態掌握會計人員基本情況,會計人員調轉由傳統方式變為信息化方式。現將信息化調轉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辦理地點: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現所在地行政區劃,市轄區的會計人員統一到秦皇島市行政審批中心一樓財政局會計證窗口辦理,各縣區的會計人員到所在地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
(二)辦理方法:需要調轉的會計人員請先登錄河北省會計信息網頁上的“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進入調轉登記模塊,填寫相關信息,并打印《河北省會計從業人員調轉登記表》,然后攜帶《河北省會計從業人員調轉登記表》、身份證和會計證原件到現場辦理。
(三)特別提醒:
1、凡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省內調轉人員必須先完成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成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以前年度在校會計類專業的學生沒有參加繼續教育的還需攜帶畢業證書原件。
2、會計人員注冊、變更、調轉(省外),待財政部全國會計從業人員系統建立完成后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相關信息請查詢河北省會計信息網,網址:(www.hebkjxx.cn)。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