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更換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根據《遼寧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的要求,鑒于我市2009年完成上次換證,2015年即已到期,持證人員需要辦理換證事宜。
另外,“6年定期換證制度”適應于所有持證人員,2010年及以后取得證書的人員和完成換證的人員,6年期滿需主動辦理換證,不再另行通知。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參加換證的人員按以下程序操作辦理:
一、換證前
(1)持證人員須完成以前年度(至2014年)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后方可進行網上換證申請。
(2)因為進行網上換證申請時,需要用手機號碼進行注冊,如果持證人員的手機號碼發生了變化,需到財政部門現場辦理或打電話(0427-2837820、0427-2830087)進行變更。
二、換證程序
持證人員應在證書到期(以發證日期和換證日期為準)的前6個月內,登錄“遼寧會計網”(www.lnkjw.com),在右側“從業資格信息變更”下的“換證申請”里提交換證申請:
(1)如果持證人員個人信息中沒有任何變更,只需直接提交申請,選擇辦理換證業務的預約日期,提交信息,處理狀態顯示為“待受理”即為成功提交;
(2)如果個人信息中有學歷、工作單位等相關信息變更,在預約了換證日期后,系統提示進行信息變更后,點擊頁面左上方“新增變更申請”,請仔細核對個人信息進行填寫并提交,處理狀態顯示為“待受理”即為成功提交。
三、網上申請成功提交后,換證人員持下列相關資料到財政大廈314、313室辦理換證: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2)身份證原件;
(3)學歷有變化的持學歷(學位)原件;
(4)工作單位有變化的提供單位代碼證復印件、從事會計工作證明;
(5)會計專業技術職稱有變化的提供職稱證書原件;
補充說明:發證日期和換證日期為2009年的人員,證書已到期。請于繼續教育報名繳費之后登錄“遼寧會計網”進行換證申請。
換證程序按照上述流程操作。
換證申請提交之后,在網上提交程序中的“預約日期”攜帶相關資料前來辦理換證手續,并可于當日在新換取的證書上加蓋2015年繼續教育印章(需攜帶繼續教育報名收據和考試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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